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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4-06-09 10:42:0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精神,落实学校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各学院要突出培养“追求卓越,自主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这一核心目标,重点围绕教师乐教善教、学生向学爱学、学生成长成才等关键问题深化改革,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找准制约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和内涵发展的关键要素,重点攻关,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自主立项,特色发展

充分激发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院本科教学建设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由各学院结合自身定位、办学优势和特色,分步实施,逐年推进,自行设立建设项目,鼓励错位发展和特色发展。

(三)竞争激励,扶优扶特

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期满后须接受检查验收,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将分别在省级和校级建设项目的基础上遴选,由学院自主申报,学校层面完全实行竞争性评选,贯彻扶优扶特的原则。

二、建设类别

2014-2016年校级“质量工程”拟主要建设以下7类项目,各类项目建设内涵和要求见附件1,拟建设数量见附件2。

1.综合改革创新类项目:包括协同育人平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

2.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包括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等。

3.专业建设类项目:包括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重点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等。

4.实践教学平台类项目:包括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等。

5.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类项目: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竞赛计划等。

6.课程教材建设类项目:包括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专业核心课程群、通识教育课程、全英课程、专门用途英语课程、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精品教材等。

7.教改类项目:围绕校企、校地、校政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复合型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体系建设与改革、教学评价、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考试管理改革、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教师教学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学生自主学习激励机制建设、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体系构建等领域开展研究与实践。

三、建设要求

各学院要结合学校2014-2016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总体安排,认真分析梳理现有各级各类“质量工程”建设情况,总结教育教学建设成果,以协同创新为引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对照各类项目的建设要求,以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手段为技术支撑,整合各方面教学资源,做好项目建设规划,自主确定推荐项目类别及数量,既要突出自身特色,又要充分考虑本科人才培养的发展需求,既能巩固办学优势,又不至于建设项目类别过于集中和单一,辩证处理好整体发展和突出特色、全面建设和强化优势的关系。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4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各学院推荐限额(见附件3)由学院招生专业数、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数、2013年和2014年省级及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效等因素确定。除各学院自主推荐的项目外,学校将结合全校本科教学的实际需求和发展,委托部分学院和教学单位承担若干校级项目,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2.7月3日前,项目负责人参照建设要求,填写《项目建设任务书》(见附件4)并报所在学院。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另作安排,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另文通知,本文不再安排推荐指标。

3.7月3-10日,学院完成资格审查,在本单位予以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对各项目进行排序,填写《2014年×××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请在excel表中填写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向教务处提交材料时应明确说明公示及异议处理情况。

4.7月10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单位《2014-2016年× × ×学院“质量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建设规划》提纲自拟,文字精炼,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各级“质量工程”建设情况、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进度安排、预期效益和经费预算等,连同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和各项目《建设任务书》(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各一式1份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以上材料同质电子版(RAR文档,以“×××学院推荐2014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命名)发送至scnujyk@126.com,联系人:周合兵,丘穂夫,电话:85217673,85211096。

5.9月上旬,教务处完成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正式发文认定2014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并下拨建设资金。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是推荐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提,也是学校未来冲击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基础。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成效将与各学院教学资源竞争性分配直接挂钩。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切实做好宣传发动,积极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二)公平公正,提高辐射

各学院要以校级“质量工程”建设为契机,激发教师参与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泛发动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以提高“质量工程”在本单位的受益面和覆盖面为原则,公平公正遴选本单位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本次作为负责人主持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有尚未结题的各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之前不得申报新的各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三)加强管理,确保实效

各学院务必进一步强化办学主体意识,明确学院是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充分发挥自身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主观能动性,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日常管理,了解项目建设进展,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项目建设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辐射示范,确保各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7月3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emjwb@126.com。

附件1.各项目建设内涵及要求

2.2014-2016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拟建数量

3.2014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限额表

4.项目建设任务书

5.2014年××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