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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的通知

2014-07-09 19:56:0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教学〔2014〕40

 

 

各项目管理单位、项目导师、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学《关于公布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2014〕36 号),我校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大创计划)立项国家级项目60项,省级项目150项(含国家级),校级项目200项(含国家级和省级),学校将对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资助标准见附件。为加强对项目经费的使用及管理,现对项目经费使用通知如下:

1、完善大创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2014年立项项目经费的使用将启用“大创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卡”,在项目初次借款或报销时领取并妥善保管,以后每次报账时均需出示“经费使用管理卡”。各项目立项时可先借出总经费的50%作为启动资金,通过中期检查后方可下达总经费另外的50%。

2、大创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责任人。各大创计划项目经费的借款人和报账人均为指导教师,由导师根据项目经费使用范围进行审核,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项目之外的开支,并做好经费使用记录,提高经费使用绩效。若发现用于非项目所需支出,将追回项目全部经费,并向全校予以通报批评。

3、大创计划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必须用于开展大创计划项目的资料、耗材、配件、版面费、鉴定费、专利费等,如涉及到办公用品、图书费、差旅等费用,必须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方可报帐。图书费、差旅费占项目总经费的比例需适当控制,不得购买电脑、照相机、摄影机、打印机等设备,不能支出任何形式的加班费、劳务费。

4、大创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操作流程。借款时,借款人需为指导老师(排第一)和项目负责人;报账时,需经“项目指导老师-项目管理单位-教务处-财务处”四级审核后方可完成报账。借款和报账基本程序如下:(1)项目负责人整理和填写好相关票据,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名;(2)项目管理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名盖章;(3)教务处审核并签名盖章;(4)到财务处借款或报帐。同时,每笔项目经费的借款、报销明细,将如实记录在“大创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卡”上。详细经费使用操作流程印制在“大创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卡”的背面。

5、报账时间。为提高工作效率,教务处每周四集中受理经项目管理单位审批盖章的各项目借款或报账单据。经教务处审批后,项目负责人可及时领取,到财务处办理报账。

请各项目管理单位进一步强化大创计划项目管理,加强过程监控,督促各立项项目及按时开展研究。请各指导老师和负责人按照大创计划项目《申报书》和《任务合同书》的约定,积极投入研究,严格按项目目标和财务规定使用经费,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计划内容。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电话:8521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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