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辅修
2014-2015学年经济学双学位毕业论文及专业实习安排
一、毕业论文
经济学双学位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与经管学院经济学专业本科生同时进行,同样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一)注意事项:
1、只有大四学生才能进入毕业论文阶段,大一、大二和大三的学生即使选了毕业论文课程,也不能写毕业论文,不能参加答辩。
2、附件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等论文相关材料。经济学双学位毕业论文要求完全按照《本科毕业论文手册》的规定进行。
3、学生在答辩前必须给答辩小组提交《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记录表》、《毕业论文评语评分表》、《毕业论文评阅人评语评分表》等表格的纸质版和3-5份毕业论文打印稿。在答辩后提交毕业论文材料前必须填好以上所有表格,并请相关老师填写好意见签好名。否则毕业论文成绩一律计零分。
4、学生选定指导老师后须制作包括姓名、电话、电子邮箱、指导老师姓名、论文初定题目等信息的表格,于2015年1月20日前发到emjwb@126.com。
5、学生在选定指导老师后要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毕业论文。未能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的不能参加答辩。
(二)时间安排
1、2014年11月底前确定论文指导老师并和指导老师见面,确定论文选题、写作内容、方法等事项。
2、本学期放假前完成论文开题。寒假完成调查、收集整理资料工作。
3、2015年3月1日前完成论文初稿。
4、2015年4月10日前定稿。
5、2015年4月中下旬进行答辩。
6、2015年5月20日之前将论文与相关材料(包括《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记录表》、《毕业论文评语评分表》、《毕业论文评阅人评语评分表》)交到经管学院220办公室。
(三)指导导师确定方法
根据学生兴趣和指导老师研究方向相结合的原则,由学生自主选择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名单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请学生主动和老师联系。
二、专业实习
(一)实习时间:不作统一规定,只需在2015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实习即可,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二)实习单位由学生自己联系,必须是与经济管理相关的单位或岗位。
(三)学生实习结束后必须填写《华南师范大学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和《华南师范大学专业实习学生手册》各一份,于2015年4月30日之前交到经管学院201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相关表格的“学院”一栏一律填写“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一栏一律填写“经济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