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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地评估的通知

2014-11-07 17:55:0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华师[2014]137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对我院开展本科专业评估专家组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评估时间及分组
时 间
专 业
11月10日
上午
金融学
下午
国际经济与贸易
11月11日
上午
电子商务
下午
物流管理
11月12日
上午
会计学
下午
人力资源与管理
二、具体评估程序
具体时间
参加人员
具体内容
地点
20分钟
8:00-8:20
专家组成员(校外学科专家、行业代表、校友代表)
预备会议
华师石牌校区行政楼7楼第6会议室
13:45-14:05
经管院楼209室
15分钟
8:50-9:05
专家组、专业负责人、迎评领导小组
专业汇报(10分钟汇报,5分钟问答)
经管院楼5楼会议室
14:30-14:45
20分钟
9:05-9:25
专家组、专业负责人、迎评领导小组、任课教师
听课看课
大学城教学楼
14:45-15:05
30分钟
9:25-9:55
专家组、专业负责人、迎评领导小组
考察走访(实验室及教学条件,关注实践教学体系和实验教学)
经管院楼实验室
15:05-15:35
30分钟
9:55-10:25
专家组、专业负责人、迎评领导小组
文卷审阅(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试卷及归档、教师和学生成果、学院特色或亮点支撑材料)
经管院楼
15:35-16:05
40分钟
10:25-11:05
专家组、专业负责人、迎评领导小组、没有授课任务的专任教师、没有进行课堂教学和校外实习的学生
深度访谈(从学院提供的学生名单中选取10位学生进行访谈,每位专家访谈2位学生。其后从学院提供的教师名单中选取5位教师进行访谈,每位专家访谈1位教师。)
经管院楼(分为5个小组,分别在五个会议室同时进行)
16:05-16:45
30分钟
11:05-11:35
专家组、学院领导和专业负责人
专家组集中评议和反馈意见(专家组集中评议后现场向学院反馈意见)
经管院楼5楼会议室
16:45-17:15
三、参加评估相关要求事项
1、在该专业评估时间内,没有授课任务的专任教师必须参加;
2、学工办通知没有进行课堂教学和校外实习的学生参加评估;
3、实验室准备相关展示材料;
4、请党政领导、学工办、实验室、教管办等相关单位准时参加。
四、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39310138/39311159
联系人:徐欣萌、张燕霏、彭彩
                                        
                                      经管院教务办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