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暨推荐2015年度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华南师范大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评审工作方案》(华师[2015]28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5年度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项目类别
2015年,省教育厅分配我校52项推荐名额,并设定16类项目。基于2013年、2014年校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情况,结合人才培养重点建设与改革内容,我校在13类项目中推荐申报,拟推荐申报项目类别及数量如下。
1、重点支持领域
拟推荐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4个、卓越人才培养计划4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4个、教学团队10个。
2、一般支持领域
拟推荐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1个、精品教材5部。
3、特色建设领域
拟重点支持教师教育和课程建设。其中教师教育“强师实验区”1个,通识课程推荐5门,专业核心课程群推荐2个。
此外,为鼓励相关紧缺人才培养,今年推荐法学专业设置“立法学”方向、应用心理学和社会工作设置“养老服务方向”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不占用名额。
二、推荐范围
我校2014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特色项目,建设效果好的2013年立项的校级项目也可推荐。
三、推荐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推荐限额
采取限额申报、竞争遴选的办法进行推荐。各单位推荐限额为不超过本单位2014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不含教改项目)立项数的40%。
(二)推荐办法
各学院组织2014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检查和自主申报今年省级项目,在对项目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各项目建设质量和预期效果,结合学校本次重点推荐项目类别和本学院教学改革实际进行规划、遴选,并将拟推荐项目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天。
(三)时间安排
1、3月31日前,各单位组织本单位2014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初期检查和项目申报(项目名单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检查表》(附件2),有意向申报2015年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同时填写《检查表》中的“2015年广东省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2、4月8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评审。
3、4月15日前,教务处将遴选评审结果报校教学指导与人才培养专门委员会审定,确定拟推荐项目,并予以7天公示。
4、4月25日前,拟推荐项目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推荐2015年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表”,具体填报事项另行通知。
5、4月30日前,将拟推荐项目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6、5月8日前,各项目上传材料至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网。
四、材料要求
3月31日前各单位统一将各申报项目《华南师范大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检查表暨2015年省级项目申报表》和《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各一式一份交石牌校区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01室),电子版发jykqiu@scnu.edu.cn,联系人:丘老师,周老师,电话:85211096,85217673。
附件:
1、2014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项目一览表
2、华南师范大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检查表暨2015年省级项目申报表
3、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请我院2014年校级立项项目负责人填写好《华南师范大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检查表》,有意申报省级项目的同时填写好《检查表》中的“2015年广东省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于3月29日之前发到emjw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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