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辅修
2015年度辅修毕业审核、辅修证、双专业证、双学位证书的申请
各位辅修经管的2010、2011级同学:
2015年度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毕业审核工作仍采用“学生个人申请、院系审核、学校审批”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已修辅修专业课程及学分(包括本学期在修课程)达到该专业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毕业要求的2011级在校本科生及申请毕业后延长时间修读双学位的2010级学生。
二、证书申请程序
(一)5月8日前,请各位同学填写《华南师范大学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1),交主修学院教务员。
(二)申请辅修证书的同学在递交申请表的同时,需交寸照两张(照片后面写明学号和姓名)。双专业和双学位的同学不需要交照片。
(三)2011级学生课程学分未达到申请双专业(50学分)要求,需延长学籍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书》(附件2), 请在5月8日前一并交予主修学院教务员。
(四)2011级学生主修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离校,辅修课程学分达到双专业培养要求(50学分),可先申请双专业证书,如果想在毕业后一年内继续修读双学位,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毕业后延长时间修读双学位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请在5月8日前一并交予主修学院教务员。
(五)2014年已申请延长学籍修读双专业、双学位或毕业后延长时间修读双学位的2010级学生都必须毕业离校,不能再以任何形式继续留校修读双专业、双学位。
三、毕业审核与学位授予
(一)学校将按照相关培养方案及学位管理条例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及学位授予审核。
审核通过者,将按流程办理相应证书。如达不到双学位规定课程学分要求,但能达到双专业规定课程学分要求的,可改办双专业证书;如达不到双专业规定课程学分要求,但能达到辅修规定课程学分要求的,可改办辅修证书;如达不到辅修课程学分要求的,不予办理证书,所修学分可申请转为主修专业的公选课程学分。
(六)教务处统一制作、签印证书,由辅修学院发放辅修证书至学生,主修学院发放双专业、双学位证书至学生。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辅修毕业生务必留意递交申请书的截止日期是5月8日,统一交予主修学院教务员。辅修证、双专业证、双学位证的颁发是申请制,没有按时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证书时,学分的计算包含已修学分和本学期在修学分。例如,如果本人已修学分43学分,本学期在修学分17学分,可以申请双学位证书。
六、咨询电话
经管学院教务办:020-39311159(徐老师,彭老师)
经管学院教务办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