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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5年国家公派留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二批候选人的通知

2015-09-08 10:51:0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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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确定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的函》(留金发[2015] 3009)2015年,我校获批实施3个国家公派留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以下简称优本项目),第一批完成2个项目的候选人推荐并全部被录取,尚有与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本科交换生课程学习项目纳入第二批推荐。按照《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并结合前期预通知,现将2015年第二批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对象和名额

1. 第二批实施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与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本科交换生课程学习项目;

2. 推荐名额:6人;

3. 选拔对象:候选人应为20132014级本科生,专业限于以下10个本科专业:应用心理学、心理学、物理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涉及学院有:心理学院、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

二、奖学金资助标准与留学时间

1.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录取者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根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本科生公派留学奖学金标准:美国为1200-1600美元//月;

2. 本项目资助留学时间为12个月。

三、报名要求
    1. 
基本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为所在年级专业的前30%(学分绩点低于3.5,则需学院出具学分绩点排名证明);

3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2.外语水平要求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并获得留学单位提供的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四、报名办法

请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于9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学院:(1)外语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2)个人护照(复印件),(3)《2015年国家公派留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名表》,(4)中英文成绩单(教务处盖章),(5)学生在专业中成绩排名证明(学院盖章),(6)交换期间个人学习计划(中英文),(7)校级以上获奖证明材料等。各学院汇总审查后,填写《××学院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学生推荐汇总表》,于99日前连同学生申报材料一起上交到教务处,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到:stevenchueng@126.com

五、选拔办法
    
教务处审核申请人材料后,将联合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部及相关学院专家组成优本项目考核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从专业成绩、外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学校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网上申请和派出安排

1. 被推荐者需提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的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本科生类)》准备好所需申请材料,学校将组织被推荐学生在921日-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1010日前将学校公函及申请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的申请。

2.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后。被录取学生将于年底开始派出,派出学习期间的学籍、学分、实习等事宜,按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3. 学生在申报材料准备过程中有何问题,可及时咨询教务处联系电话:85216830,张老师。

4. 学生在出国准备和派出手续办理中有何问题,请咨询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电话:85211065,沈老师。

 

 

附件:

1. 2015年国家公派留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名表》

2. 《××学院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学生推荐汇总表》

3. 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