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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经管学院双学位毕业论文及专业实习安排

2015-10-19 10:32:0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一、毕业论文

经管学院双学位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与学院本科生同时进行,同样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一)注意事项:

1只有大四学生才能进入毕业论文阶段,大一、大二和大三的学生即使选了毕业论文课程,也不能写毕业论文,不能参加答辩。

2、附件2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等论文相关材料。双学位毕业论文要求完全按照《本科毕业论文手册》的规定进行。

3、学生在答辩前必须给答辩小组提交《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记录表》、《毕业论文评语评分表》、《毕业论文评阅人评语评分表》等表格的纸质版和3-5份毕业论文打印稿。在答辩后提交毕业论文材料前必须填好以上所有表格,并请相关老师填写好意见签好名。否则毕业论文成绩一律计零分。

4、学生在选定指导老师后要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毕业论文。未能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的不能参加答辩。

(二)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底前确定论文指导老师并和指导老师见面,确定论文选题、写作内容、方法等事项。

2、本学期放假前完成论文开题。寒假完成调查、收集整理资料工作。

3、2016年3月1日前完成论文初稿。

4、2016年4月10日前定稿。

5、2016年4月中下旬进行答辩,具体安排请联系指导老师。

6、2016年5月20日之前将论文与相关材料(包括《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毕业论文评语评分表》、《毕业论文评阅人评语评分表》)交到经管学院201办公室,现场领取论文封皮并装订。

(三)指导导师确定方法

根据学生兴趣和指导老师研究方向相结合的原则,由学生自主选择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信息请见附件1.

二、专业实习

(一)实习时间:不作统一规定,只需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实习即可,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二)实习单位由学生自己联系,必须是与经济管理相关的单位或岗位。

(三)学生实习结束后必须填写《华南师范大学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和《华南师范大学专业实习学生手册》(附件3)各一份,于2016年4月30日之前交到经管学院201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相关表格的“学院”一栏一律填写“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一栏一律填写辅修专业名称。

165-151019103U9.doc

165-151019103I3.txt

165-151019103K1.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