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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的通知

2016-01-06 14:52:43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近期公布的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结合学校2015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情况,为进一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氛围,鼓励与支持“挑战杯”竞赛项目的开展,现组织申报第三批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基本要求

1. 课程性质

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基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归属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基础课程”中的“公共选修课程”,属于“实践与创新”模块,其统一、正规的中文课程名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英文课程名称为“undergraduate innovation & entrepreneurship research”,课程编码为**Y28940(第一二位为开课学院代码),每门课程计2个学分。

2. 申请开课范围

在申请学年度,获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校立项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均可申报开出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

3.任课教师

指导申请范围内项目,并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老师,均可申请开设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一个项目原则上只可开设一门课程。

4、授课对象

任课教师申报课程对应的立项项目团队成员,即已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大赛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

二、课程教学要求

1.教学方式

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的任课教师应针对立项课程的项目组本科生,以专题研讨、学术汇报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多开课,开小课,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培养与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有效衔接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

2. 教学管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教学初期不进入教务系统选课,任课教师指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研究团队学生修读该课程。任课教师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安排上课时间与进度,在项目实施时间内完成课程内容讲授。

每年上半年大创计划项目结题后(6月份左右),开展课程验收工作。仅结题验收获通过的项目,任课教师方可给予学生成绩评价,并通过学院上报学生成绩到教学管理系统。课程成绩认定可后,按照学校年度教学业绩津贴报送安排,计算教师工作量。

三、申报要求

符合开课条件的教师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开课申请书》(附件1),经所在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收齐申请书,填写《××(单位名称)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后一起报送。2015年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立项名单详见附件3。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月10日前提交一份申请书到学院201办公室,电子版发到emjwb@126.com。

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于2016年1月11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sjjxkscnu@126.com,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5216830。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2015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协同培养创新人才。

 

教学〔2015〕74号——关于申报第三批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的通知.doc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申请书

2.××(单位名称)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申报汇总表

3. 2015年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名单

                         

            教务处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