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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03-02 15:23:49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根据学校通知,本学期将进行本科毕业论文查重试点工作,我院129个专业的毕业论文都将接受查重。请各专业配合做好本年度毕业论文指导、写作与答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32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2.    325-45日为论文初次查重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410日前,学生经指导老师同意,完成毕业论文定稿;

4.    410-420日期间,各系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初次答辩,未通过答辩者需参加二次答辩;

5.    425日前,学院进行毕业论文二次答辩,未通过者则延缓毕业;

6.    425-430日期间,对通过答辩的毕业论文进行二次“查重”,不通过者将延缓毕业;

7.    55日前,学院组织优秀论文答辩,邀请校内外专家担任评委,确定各专业优秀论文报送学校;

8.    510日前,学院学术委员会对论文写作质量进行审核;

9.    520日前,学生提交毕业论文纸质版。

       请各专业同学抓紧时间在老师指导下撰写论文,高度重视查重工作,切忌照搬照抄;请各系老师加强对学生论文的指导和把控,保证论文质量。

       附件1为各专业学生选择论文指导老师汇总表,请各位老师和同学下载查看。

双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和经管学院本科学生同时进行,老师指导学生名单请见附件2

12级毕业论文导师名单.zip

2015-2016学年双学位论文信息汇总.xlsx


学院教务办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