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工作暨申报第十二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确保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开设的质量和效果,适应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要求,根据2016年实验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我校将组织进行2011年立项的第七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结题验收和第十二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第七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
各结题项目负责人(项目列表见附件1)请根据验收情况填写一份《华南师范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验收报告书》(附件2),并提供一份实验项目指导书或讲义,一份实验报告(复印件),各年度实验项目所属课程的课表(复印件),将上述材料于2016年3月25日之前提交到学院201教务办公室,电子版发到emjwb@126.com。(学院提交时间)各学院再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填写一份《华南师范大学第七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16年4月1日前将附件2、附件3、实验报告(复印件)以及各年度实验项目所属课程的课表(复印件)交到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审核。并将电子稿发到:ShixiL@scnu.edu.cn。
二、第十二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
第七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后,将由第十二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替换,申报要求如下:
1.请各相关学院在第七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的所属的实验课程中,按结题数量重新申报第十二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没有第七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学院不在申报之列,但尚未有综设实验立项的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可申报第十二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2. 申报的实验项目在内涵上要满足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要求。原则上每门实验课程应有不少于1个但不超过2个“综设”实验;每位教师在同一门课程中只指导一个“综设”实验。
3. “综设”项目申报需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书》(附件4),并提供项目指导书或讲义、项目所属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项目申请人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格,将申报材料于2016年4月10日前提交到学院201教务办公室,电子版发到emjwb@126.com。(学院提交时间)由各学院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于4月15日前将申报书文字稿、《第十二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申报汇总表》(附件5)以及指导书或讲义等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交到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并将电子稿发到:shixiL@scnu.edu.cn。
联系人:王苑奇 联系电话:85216830
附件:1第七批综设实验项目一览表
2华南师范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
3华南师范大学第七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结题项目汇总表
4华南师范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书
5第十二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