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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优秀本科生 国际交流项目第一批候选人的通知

2016-03-14 15:49:24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确定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的通知》(留金发[2016] 3018号),今年,我校获批实施5个国家公派留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以下简称优本项目)。按照《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并结合前期预通知,现将第一批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对象和名额

2016年学校共获批优本项目推荐名额14个,可分两批推荐。按照选派办法的时间规定,第一批候选人优先推荐我校获批项目指定专业的2014级优秀本科生,第二批候选人可推荐2014或2015级优秀本科生(将于9月份申报,执行第一批推荐未完成的名额)。各项目获批专业与名额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名额

选拔专业

涉及学院

1

华南师范大学与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本科交换生课程学习项目

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

4

应用心理学、心理学、物理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心理学院、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

2

华南师范大学与苏黎世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瑞士苏黎世师范学院

2

教育技术学、英语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3

华南师范大学与圣彼得堡国立技术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技术大学

4

俄语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4

华南师范大学与美国夏威夷大学旅游管理专业本科生课程交流学习项目

美国夏威夷大学

2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旅游学院

5

华南师范大学与英国诺丁汉大学经济管理类本科生课程学习项目

英国诺丁汉大学

2

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留学时间与奖学金资助标准

1.以上项目中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技术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项目的资助留学时间为10个月外,其他项目的资助留学时间均为12个月;

2.国家留学基金委为录取者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根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本科生公派留学奖学金标准:美国为1200-1600美元/月/人,瑞士为1700瑞朗/月/人,俄罗斯为800美元/月/人,英国850英镑/月/人。

三、报名要求
    1. 基本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若专业年级平均学分绩点整体偏低,则成绩绩点排名应为所在年级专业的前30%(需学院出具学分绩点排名证明);

(3)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2.外语水平要求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并获得留学单位提供的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四、报名办法

请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于3月2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到学院201教务办公室:(1)《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名表》,(2)外语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3)个人护照(复印件),(4)中英文成绩单(教务处盖章),(5)学生在专业中成绩排名证明(学院盖章),(6)交换期间个人学习计划(中英文)等,电子版发到emjwb@126.com。

五、选拔办法
    获批专业集中在单个学院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学院负责组织申请学生面试及考核,公示后向学校推荐;获批专业分布在多个学院的项目,先由学院考核排序推荐后,教务处联合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部及相关学院专家组成优本项目考核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从专业成绩、外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学校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六、网上申请和派出安排

1. 被推荐者需提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的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本科生类)》准备好所需申请材料,教务处将组织被推荐学生在4月21日-5月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5月12日前将学校公函及申请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的申请。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5月底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学生将于6月起开始派出,派出学习期间的学籍、学分、实习等事宜,按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3. 学生在申报材料准备过程中有何问题,可及时咨询项目所在学院负责老师或学校教务处, 联系电话:85216830,张老师。

    4. 学生在出国准备和派出手续办理中有何问题,请咨询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电话:85211065,沈老师。


教学[2016]8号—通知及附件材料下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