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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2016-05-18 12:56:22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根据《2016年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经济与管理学院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最低分数线:英语成绩55分、专业单科成绩60分以上、三科总成绩190分以上。

2.复试时间:2016年5月25日(周三)上午9:00开始,请考生8:30到场提供所有原件复印件材料给工作人员核对。

3.复试地点:大学城校区文二栋经济与管理学院301会议室

二、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应用经济学专业招生10

三、复试名单:

序号

姓名

考生编号

专业

初试成绩

1

陈梓睿

105746110030236

应用经济学

230

2

蔡永刚

105746110030206

应用经济学

222

3

余庆妹

105746110030241

应用经济学

222

4

吴海萍

105746110030239

应用经济学

219

5

付朝干

105746110030201

应用经济学

214

6

陈奕庭

105746110030249

应用经济学

214

7

刘海涛

105746110030189

应用经济学

207

8

胡智星

105746110030216

应用经济学

206

9

余萍

105746110030212

应用经济学

205

10

成冬梅

105746110030178

应用经济学

203

11

罗永华

105746110030220

应用经济学

201

12

朱亚杰

105746110030209

应用经济学

197

13

陈建付

105746110030195

应用经济学

196

14

方永美

105746110030213

应用经济学

195

15

戴江

105746110030244

应用经济学

194

16

肖艾平

105746110030250

应用经济学

193

17

梁伟真

105746110030180

应用经济学

191

 

四、注意事项:

1.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医院体检回执和准考证参加复试。

2复试时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考生需验证的原件和材料包括: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 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硕士学位获得方式为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非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证,持国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处出具的认证书);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士学位证书。

(3) 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5) 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6) 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

材料(1)(2)验证完后归还考生,材料(3)(4)(5)(6)验证时需提交复印件。

3. 复试时,请领取《博士生招生考试综合评定表》,核对无误后签名交回。

4. 如有疑问请致电:020-39310146王老师。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经济与管理学院:020-39310146

网址:http://em.scnu.edu.cn/

学校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      传 真:020-85213484

网址:http://zkc.scnu.edu.cn

2.招生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处:020-85211016        传 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