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通知 » 综合 »

转:学校关于放暑假的通知

2016-06-20 16:18:20 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校历安排,本学年暑假从2016718日至94日,共7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期间,教师、专职科研人员除参加学校及本单位召开的会议或其他集体活动外,其余时间由个人掌握;党政干部、医生、护士、教学辅助人员及机关(包括学院)工勤人员休息6周(含星期六、星期日) ;图书馆工作人员、后勤工人、经济独立核算的公司、工厂工人的休息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和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机关工作人员的休息时间,作出适当的安排。

二、学校党政机关、图书馆、校医院、膳堂、公司、工厂以及不能停止工作或生产的单位,在暑假期间应坚持工作和生产,上述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轮流休息,保证有人值班。具体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和生产的实际情况妥善安排。

三、暑假期间,各学院、各单位要做好招生、迎新、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94日(星期日)为新生报到时间,有关单位要做好接待新生的准备。

四、暑假期间,学校将开设辅修课程供学生修读,部分教师需开展辅修课程的教学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好暑假辅修课程教学任务。

五、91011日为2015-20162)学期课程缓考时间,各学院要按照考试管理要求做好缓考安排, 落实监考人员及巡考人员,学院领导要做好巡考工作。考试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务处将对缓考情况进行检查。

六、92日(星期五)为2015级、2014级、2013级学生报到时间,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学院办公室办理新学年报到手续。财务处将于822日扣2016学年学宿费, 请各学院督促学生于822日前将2016学年学宿费存入银行待扣,扣款完成后财务处将于831日前把学生最新交费信息发布到“财务处-学生学费查询”,请各学院自行下载名单并根据名单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 未交学费者其学生证不予注册。

七、各学院、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安排好假期值班安防工作。

八、暑假期间,机关、学院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假期坚持工作、生产的单位上班时间由各单位自定。

九、95日(星期一)起正式上课、上班。请各单位、各学院落实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十、为了保证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暑假期间除了紧急公文和特殊情况外,党办校办将不再对外办理盖章业务,如需办理各种公文、出具证明和介绍信、补发或换发工作证和学生证等盖章事务的单位及个人,请于718日(星期一)之前或 91日(星期四)之后来办理。

十一、请各单位于713日(星期三)前将假期值班电话、值班安排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报党办校办综合科(联系电话:85211547 ,以供假期工作联系。

 

 

 

华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 6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