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校关于放寒假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我校教学校历安排,本学年寒假从 2017 年 1 月 23 日-2月 19 日止,共 4 周。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本学年寒假放假时间临近春节,为确保师生提前做好 放假各项工作,定于 2017 年 1 月 14、15 日(第 19 周星期六、 日)安排正常上班(学生考试),1 月 19、20 日(第 20 周星期 四、五)调休放假。
二、寒假期间,教师、专职科研人员除参加学校及本单位召 开的会议或其他集体活动外,其余时间由个人掌握;党政干部、 医生、护士、教学辅助人员及机关(包括学院)工勤人员休息 3周(含春节 7 天);图书馆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后勤工人、 经济独立核算单位的工人的休息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和生产 的实际情况,参照机关工作人员的休息天数,作出适当安排。
三、学校党政机关、图书馆、校医院、后勤各服务中心、公 司、工厂及不能停工或生产的单位,在寒假期间应坚持工作和生 产,上述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轮流休息,做好值班工作安排。根 据国务院办公厅规定,春节放假时间具体安排如下:1 月 27 日 至 2 月 2 日放假调休,共 7 天。1 月 22 日(星期日)、2 月 4 日(星期六)上班。请需要值班的单位照常轮流值班。 寒假期间,机关、学院值班时间为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3:00 至 5:00。公司、工厂、后勤各服务中心等生产服务 单位的工作时间由该单位的主管部门确定。
四、2 月 20 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上班。学生注册时间: 2 月 17 日(星期五),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学院办公室办理注册 手续。请各学院登陆:http://hscw.scnu.edu.cn/web 网址查询 学生缴费情况。2016-2017 学年度第一学期各课程缓考时间为:2017 年 2 月25-26 日(2 天),请各学院于 2 月 23 日(星期四)前安排好缓 考计划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缓考学生依时参加考试。
五、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加强对师生员工旅途和假期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 防灾避灾工作,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保障师生安全。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 护和安全防范意识,丰富师生假期精神文化生活,倡导文明新风, 使学生安全、文明、健康地度过假期。
六、为了保证印章管理和使用的安全,寒假期间除了紧急公 文和特殊情况外,校办将不再对外办理印章业务,需办理各种公 文、出具证明和介绍信、补发或换发工作证和学生证等印章事务 的单位及个人,请于 1 月 18 日(星期三)前办理。印章室将于2 月 16 日(星期四)起恢复办公。
七、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假期有关工作,并于 1 月 11 日(星 期三)16:00 前将假期值班电话、值班安排表报党办、校办(纸 质 版 加 盖 公 章 提 交 至 校 办 综 合 科 , 电 子 版 发 送 至 hsxb06@scnu.edu.cn,联系电话:85211547,联系人:许老师), 以供假期工作联系。
以上通知,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到全体师生 员工,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具体部署落实工作。
华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