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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州市第28次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第二批)的通知(截止3.29)

2017-03-06 12:54:16 来源:院科研办 点击: 收藏本文

由中共广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广州市政府研究室、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同组织的广州市第28次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第二批)从即日起开始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
    1.广州特大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作为一个开放型的特大城市,广州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等方面做了许多努力,在走出一条符合特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上迈出了第一步。本课题着重研究广州应该如何提升特大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推动广州在新的发展理念下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
    2.提高广州发展质量效益研究
    党的十八大提出“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写进“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温国辉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列入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之一。广州要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就必须立足自身实际,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在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同时实现提质增效升级。本课题要求结合广州实际,深刻分析广州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思路与对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科学依据。
    二、投标范围
    国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政策研究部门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均可投标。
    三、投标条件
    1.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水平和时间,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主持过应用对策课题研究的经验;
    3.课题组成员对所申报的课题有一定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
    四、投标要求
    1.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课题研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贯彻落实广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广州实际,提出既有理论分析又具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及措施;
    2.课题设计须按规定的课题名称和内容提要进行设计,自选题目和内容的标书不予受理;
    3.投标单位须提供《应标申请书》一式10份,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招标单位;
    4.成果初稿须在2017年8月下旬完成,最终成果须在2017年9月31日前提交。
    五、课题经费
    每项课题研究经费20万元。
    六、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

截止至329日将《应标申请书》一式10份交社科304。《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招标课题应标申请书》和《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招标实施办法》见附件。

联系人:林依,联系电话:85211099,电子邮箱: linyi@m.s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