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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7-05-24 11:03:1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

为提高公共选修课程质量,并促进公共选修课程向通识教育课程升级,从2013年起,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申请以通识教育课程立项建设申报的方式进行。2013年至2016年业已立项建设46门通识教育课程和6门通识教育培育课程(附件4)。在全校实施新版培养方案和新的通识教育课程建设要求之前,将继续按照原有方式进行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项及开课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程性质

按照2012级培养方案设计,通识教育课程的性质为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放的公共选修课程,共划分为五个模块:人文与艺术、自我与社会、自然与科技、教育与心理、实践与创新。每门课程原则上设2学分,34学时,具体要求和指引请参见《华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申报指南(试行)》(附件1)。

二、申报事项

1.申报范围:(1)已开课程:已经开设但未曾申请或获准通识教育建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可申报建设。(2)新增课程:鼓励各学院专任教师按照申报指南申请建设,特别鼓励跨学院、跨学科教学团队进行申报。

2.申报流程:按照通识教育课程立项建设的要求和流程进行申报,由课程负责人填写申报书,负责人所在学院同意后提交学校,学校组织专家组审议后进行审核,最后公布审核结果。

3.任课教师资格:原则上课程负责人及其教学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学位且有讲师(含)以上职称的学院专任教师;(2)副高(含)以上职称的学院专任教师。

三、建设经费

通过审核的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或列为通识教育培育对象的课程,将获得学校不同程度的课程建设经费资助。开课后,学校将分批对这些课程进行中期检查,由中期检查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建设或培育。经费资助等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开课要求

1.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为三年,培育对象的探索周期为一年半,起止时间以学校通识教育课程立项建设公布的通知为准。

2.通过立项建设的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或通识教育课程培育对象必须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出课程,每个学年在不同校区轮流开课或同时开课。

3.未通过立项建设、但获准以普通公共选修课方式开设的课程亦必须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出课程,每个学年在不同校区轮流开课或同时开课。

五、截止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6月2日(星期五)前,填写打印《“通识教育课程改革”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参考范本见附件3),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后送至石牌校区行政楼204,或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308。电子版请发至:lihaihua@m.scn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39310023。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申报指南(试行)

2.“通识教育课程改革”项目建设任务书

3.“通识教育课程改革”项目建设任务书参考范本

4.通识教育课程已立项建设项目及培育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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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