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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东省2017年中小企业人才培育项目服务能力提升专题 第二期赛飞创业辅导师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2017-06-05 16:34:41 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加强创业辅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创业服务水平,推进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提升我省创业基地管理和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计划于2017年6月在华南师范大学举办2017年第二期赛飞创业辅导师专题研修班,现通知如下:

 

培训班名称:赛飞创业辅导师专题研修班

主办方: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承办方:华南师范大学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6月15日-22日,课程共8天

授课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二、培训对象

创业基地或园区高管人员,每个单位可报1-2名。有意向申报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基地或园区可报2人。

注:“创业基地或园区”包括各类创业基地、创业园、众创空间、孵化器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大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

 

三、培训内容

培训由教师授课、情景模拟、学员互动三个板块组成。内容包括:商业计划书、项目估值与融资、创业团队建设、财务管理、新媒体营销与实践等。通过培训,使受训者掌握创业培训的理念和方法,系统全面地掌握创业辅导师的基本技能,提高创业辅导水平,培育形成一批创业辅导师(培训师)队伍,更好地扶助小微企业创业兴业。

 

四、证书发放

1、培训按照赛飞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要求实施,学习完成后,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2、学员自愿参加德国赛飞国际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该机构颁发的“赛飞创业辅导师证书”,并统一编号入库。

 

五、其他相关事项

1、 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规定,申报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应有不少于3名创业辅导师。申请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应有不少于2名创业辅导师。请各基地和园区积极组织学员参加培训。

2、 培训班每期人数为55人,采取报名遴选后通知的形式。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确保能全脱产参加学习,中途不得缺课。

3、 培训费用:授课费、场地费、教材费及食宿费由政府全额资助。

 

六、联系方式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邓老师 13710347596  徐老师15920433047

请于6月10日前将附件1的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本、其他能证明创业基地或园区资质的材料发送至jxwscnu@126.com,纸质版原件在报到当天交至报到处。


附件1   2017赛飞创业辅导师专题研修班学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