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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7-10-27 11:54:1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的意见》(华师〔2015〕88号)文件精神,以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契机,落实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本科人才培养工作会议精神,现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别

根据《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三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粤教高函〔2017〕116号)及学校“十三五”期间本科人才培养的重点工作,学校2017年度拟建设20类项目,此次主要组织以下三个层次共16类项目的报送:

(一)以学院统筹建设为主的大型综合项目

主要包括协同育人平台、重点专业、特色专业、专业认证与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互联网+实习工作坊项目、自设项目等。

(二)以教师自主建设为主的重点领域项目

主要包括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培育、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项目、全英课程、规划教材、教改项目等。

(三)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主的学生项目

主要包括大学生学科竞赛计划项目等。

以上各类项目的建设内涵和要求见附件1。在线开放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课程等申报工作另文安排。

二、立项程序及办法

(一)自主报送。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报送项目数量和类别由学院自主决定,由教师自愿申报,已获校级、省级和国家级立项名称或内容相似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由一线教师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占本单位报送项目的比例不得低于70%。

(二)院内公示。11月10日前,项目负责人参照建设要求,填写《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并报所在学院,学院完成资格审查后在本单位予以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在《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3)填写院内公示情况,如有异议,需同时提交异议处理情况报告。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1月10日前将《项目建设任务书》电子版发到emjwb@126.com,学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三)材料报送。11月15日前,各学院将各项目《建设任务书》(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和附件3各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石牌校区行政楼201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成RAR文档,以“×××学院报送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命名)发送至scnujyk@126.com。联系人:彭惠芳、张晶艺,电话:85211096。

(四)公布立项。12月上旬,教务处完成形式审查,正式发文公布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是推荐省级、国家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提和基础,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成效将是各学院竞争性获取教学资源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积极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二)广泛动员,提高辐射

各学院要以校级“质量工程”建设为契机,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激发教师参与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一线教师积极申报“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参与本科教学。

(三)突出重点,凝练特色

各学院要结合教育厅和学校重点建设项目,充分考虑本单位本科人才培养的发展需求,合理布局各类项目,辩证处理好重点与一般、整体发展与突出特色、考虑当前与着眼未来的关系。

 

附件1:项目建设内涵及要求.docx

附件2:各类项目建设任务书.rar

 


 

                                                                          教务处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