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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7-12-01 14:40:56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意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8年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1、院级在线开放课程(以下简称院级项目)

重点建设各学院2017版培养方案中的大类教育课程、专业核心课程。自2019年起,大类教育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等申报校级项目需有院级项目建设基础。

2、校级在线开放课程(以下简称校级项目)

重点建设2017年培养方案中的公共必修课程、已通过教务处审核立项的通识教育课程、教师教育课程以及培养方案中的学院大类教育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等。

3、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以下简称校级精品项目)

具备良好建设及应用基础的课程可申报此类项目。申报范围包括2016年立项校级在线开放课程、2017年拟立项校级在线开放课程(见附件2)、其他有省级以上精品开放课程基础且已按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要求转型升级的课程等符合2017年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以下简称国家级项目)申报要求的课程。

以上三级课程建设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意见》。

二、申报要求

1、单位统筹

为针对性培育高质量课程,简化工作程序,2018年推荐省级项目、国家级项目的课程将直接从校级精品项目中通过专家评审产生。

各单位应根据2017版培养方案开课安排、课程建设应用基础、课程团队等情况,统筹规划,整体布局,积极组织分类申报。

2、团队申报

各级项目都必须组建相应课程团队(不少于3人)进行申报,不支持教师个人申报,但需指定一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在职教师只能承担不多于2个校级项目或校级精品项目的负责人。如作为负责人已有立项在建的校级项目,原则上需课程资源全部完成建设及上线,才可申报新课程。

3、建设期限

项目获得立项后,需加快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学应用研究,课程建设期限为两年,第一年需完成70%课程资源建设,第二年需完成30%课程资源建设并开展课程的上线应用。

三、申报立项程序

 1、单位申报

各单位组建相关课程团队,根据《关于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意见》中关于各层次课程的建设要求分类填写申报书。申报院级项目、校级项目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3),申报校级精品项目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4)。

2、分级审核

院级项目由各单位自主审核,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校级项目由教务处审核,校级精品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

经专家评审确定的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的名单将由学校“教学指导与人才培养专委会”审核通过后上报。

3、公布立项

学校教务处对各单位报送的院级项目拟立项名单及校级项目和校级精品项目拟立项名单给予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立项。

四、经费支持

2018年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五、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2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emjwb@126.com,纸质版交到学院211办公室。

各单位请于2017年12月10日前汇总本单位拟推荐校级和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申报书(一式一份)及《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拟立项院级在线开放课程汇总表》(附件5)、《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石牌行政楼201),同时把以上材料及院级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scnujyk@126.com

教务处联系人:彭惠芳、张晶艺;联系电话:85211096。

 

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在学校各部处通知或教务处主页下载。

附件:

1.《关于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意见》

2.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校级在线开放课程拟立项名单

3.华南师范大学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 

4.华南师范大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

5.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拟立项院级在线开放课程汇总表

6.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关于申报2018年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教学〔2017〕63号).rar


教务处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