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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8-03-15 16:11:04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关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2018修订)的》(华师[2018]36号)文件精神。为推进通识教育,强化跨学科、跨文化综合能力培养,现将通识教育申报事项及开课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程性质

按照2017级培养方案设计,通识教育课程的性质为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放的公共选修课程,共划分为七个模块:“创新创业”、“艺术修养”“文化传承”、“社会研究”、“科学思维”、“道德推演”、“多元文化”。每门课程原则上设2学分,32学时,具体要求和指引请参见《华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改革方案(试行)》(附件1)。

二、申报事项

1.申报范围:(1)已开课程:已经开设但未曾申请或获准通识教育建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可申报建设。(2)新增课程:鼓励各学院专任教师按照改革方案申请建设,特别鼓励跨学院、跨学科教学团队进行申报。

2.申报流程:按照通识教育课程立项建设的要求和流程进行申报,由课程负责人填写申报书,负责人所在学院同意后提交学校,学校组织专家组审议后进行审核,最后公布审核结果。

3.任课教师资格:原则上课程负责人及其教学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学位且有讲师(含)以上职称的学院专任教师;(2)副高(含)以上职称的学院专任教师。

三、建设经费

通过审核的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或列为通识教育培育对象的课程,将获得学校不同程度的课程建设经费资助。开课后,学校将分批对这些课程进行中期检查,由中期检查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建设或培育。经费资助等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开课要求

1.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为三年,培育对象的探索周期为一年半,起止时间以学校通识教育课程立项建设公布的通知为准。

2.通过立项建设的通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或通识教育课程培育对象必须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出课程,每个学年在不同校区轮流开课或同时开课。

五、截止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4月30日(星期一)前,填写《华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申报书》《华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模板(试行)》(附件2、3仅需提供电子版,参考范本见附件4,),发到emjwb@126.com。《学院申请通识课程汇总表》(附件5,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由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后送至石牌校区行政楼204,或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308。电子版请发至:lixiaolin@m.scn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39310041。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改革方案(试行)

2.“通识教育课程改革”项目建设任务书

3.华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模板(试行)

4.“通识教育课程改革”项目建设任务书参考范本

5. 通识教育课程已立项建设项目及培育对象名单

6. 学院申请通识课程汇总表

1.华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改革方案(试行).docx

2.华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申报书.docx

3.华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模板(试行)新.docx


文件下载:5.通识教育课程已立项建设项目和培育对象名单(供参考).pdf

6.学院申请通识课程汇总表.docx


文件下载:4.“通识教育课程改革”项目建设任务书参考范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