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通知 » 综合 »

转:关于开展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

2018-06-25 14:50:38 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粤教办函〔2018〕159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爱心捐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通过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筹集资金,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对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主题是“关爱贫困人口,助力脱贫攻坚”。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总体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帮助贫困群众加快脱贫奔康步伐。

    二、全面动员,奉献爱心

    1.开展爱心捐款活动。各单位要按照扶贫济困日活动要求,认真组织捐赠活动,既要发动教职员工捐款,也要发动学生捐款,要从学生家庭情况出发,倡导“慈善在心、量力而行”理念,积极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同时将捐款活动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关注贫困人口,发挥正能量,增强社会责任感。

    2.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在6月30日前后,到定点帮扶村开展党日活动、党团组织生活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等活动。

    三、加强管理,规范捐款

    1.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开展活动,不得硬性下达捐款指示,不搞硬性或变相摊派,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确保捐赠款物上缴且用于精准扶贫。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各单位请将所筹善款汇总后于2018年7月3日(星期二)下午5:00前交到财务处(校内财务转账部门码:000,项目代码:24213905),并将捐款明细汇总表交到审计处(石牌校区办公楼414室)。校党委组织部将统一汇缴到广东省扶贫基金会指定账户,善款全额指定用于我校帮扶村扶贫济困项目。

    联系人:陈伟忠,联系电话:85211018。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爱心捐赠明细表(样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