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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9-04-01 09:05:28 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温馨提示】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老师于2019年4月1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1220539454@qq.com,纸质版材料交至212学院办公室,谢谢。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粤教师〔2012〕10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9〕23号)精神,结合我校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9年中青年教师赴国内著名高校访学进修的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8名。

二、申报条件

(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二)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

(三)一般应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

(五)师德表现优秀或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

(六)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选派范围。

三、培养及资助方式

访问学校及培养方式、资助方式和资金管理等事项,按《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粤教师函〔2013〕31号,附件1)规定执行。

四、工作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中青年教师可事先征求拟接收学校导师意见,加强沟通,以提高录取率。通过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点击进入“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栏目,选择“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访问项目”,进行学校、学科、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

(二)符合条件的中青年教师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如下申报材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提出访学进修要求和预期达到目标。

(三)各单位结合本单位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优秀中青年教师申报本计划。

(四)学校审核汇总申报人材料,在名额内择优遴选候选人上报教育厅。省教育厅审核候选人名单,并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报送武汉中心。

(五)教育部师资培训武汉中心协调各接收高校按照申报人填写的志愿进行录取。

(六)9月,录取名单公布;访问学者凭接受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

五、报名事项

申请者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由各单位审核申请人资格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于4月12日上午12:00前报送学校人事处师资科(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603室)。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346243707@qq.cn。联系人:文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1059

 

附件:

1.《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粤教师函〔2013〕31号)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