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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年度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9-04-02 16:15:5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根据学校通知,本学期我院20159个专业的毕业论文和双学位论文都将接受查重。请各专业配合做好本年度毕业论文指导、写作与答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4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2.    41-44日为论文初次查重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30%,未通过查重不得参加初次答辩;

3.    410日前,学生经指导老师同意,完成毕业论文定稿;

4.    410-420日期间,各系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初次答辩,未通过答辩者需参加二次答辩;

5.  423日前,完成二次答辩查重,通过这方可参加答辩,未通过者延迟毕业;

5.    51日前,各系进行优秀论文暨二次答辩,未通过者延迟毕业;

6.    55-510日期间,对通过答辩的毕业论文进行二次查重,不通过者将延缓毕业;

7.    510日前,学院学术委员会对论文写作质量进行审核;

8.    520日前,学生提交毕业论文纸质版。

由于学校未出正式通知,以上时间截点为暂定时间,如有更改我办将及时通知。

请各系主任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组织好本系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并于410日前填写《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安排表》发送到emjwb@126.com。确定答辩时间后请联系办公室李红贤老师安排答辩地点。

请各专业老师加强对学生论文的指导和把控,保证论文质量。

请各专业同学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中《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写作,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做好答辩前准备工作。

双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和经管学院本科学生同时进行。

各专业老师指导学生名单请见附件。

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规范.docx

华师[2015]92号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docx

本科论文指导老师安排.rar

双学位论文指导名单.rar


文件下载:华南师范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pdf

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安排表.doc

 

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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