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通知 » 教务 »

关于将普通公共选修课程 优化升级为通识教育课程的申报通知

2019-04-22 10:19:28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关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2018修订)》(华师〔2018〕36号)等文件精神,普通公共选修课程须优化升级为通识教育课程,为学生提供一流本科教育。从2019年开始,学校拟对尚未成为通识教育建设课程、培育课程的普通公共选修课程进行优化、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课程范围

所有尚未成为通识教育建设课程、培育课程的普通公共选修课,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对原课程进行优化并提出申报。公选课在进行优化设计的过程中,如需更换课程名称与教学内容,应在申报书中清楚列明被替代的原课程名称。

二、课程申报要求

通识教育课程分为七大模块:创新创业、艺术修养、文化传承、社会研究、科学思维、道德推演、多元文化。每个模块开设多门课程供全校本科生选修,每门课程原则上设2学分、32学时。具体要求和指引请参见《华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改革方案(试行)》(简称《方案》,附件1)。

通识教育课程申报应遵循“立德树人,全人培养,深度学习”的原则,紧密结合学校“双优人才”的培养目标,对接“学习,审思,创新,自主,合作,担当”六大核心素养培养要求,并对照《方案》的基本理念、改革要求进行优化设计或另设新课。

三、申报人资格

原则上,课程负责人及其教学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学位的学院专任教师;(2)副高(含)以上职称的学院专任教师。非本校在职人员(含博士后)不得申报。

为保证通识课程的持续建设与开课,课程负责人应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并加强青年教师培养,使青年教师成长为一名优秀的通识课程主讲教师。

四、审核结果与建设经费

学校将对申报的课程进行审核,对于能够优化升级为通识教育建设课程、培育课程的,给予不同程度的建设经费资助。对于未能升级的课程,或继续作为普通公共选修课程开课,或取消开课资格。经费资助等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五、开课要求

  1.通识教育建设课程的建设周期累计为6个学期,培育课程的探索周期累计为3个学期,起止时间以学校通识教育课程立项建设公布的通知为准。

  2.通过审核的通识教育建设课程、通识教育培育课程、普通公共选修课程必须于2019-2020学年第1学期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出课程。为保证学生修读与校区资源分配的平衡,课程负责人与教学团队成员第一次开课必须在其学院所在校区开设,每个学年在不同校区轮流开课或同时开课。

六、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的教师和教学团队请于5月5日(星期日)前将《华南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申报书》(附件2,参考范本见附件3)电子版提交到所在学院。请经管学院老师于5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emjwb@126.con。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于5月7日(星期二)前将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的《XX学院通识教育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即教学〔2019〕29 号文的附件7)统一提交到学校:石牌校区行政楼211,或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308;电子版申报书与汇总表以“XX学院通识课程申报”为主题发至:lixiaolin@m.scn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39310023,39310041。

公选课升级通识课程.rar

                                      

                                      教务处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