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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三批非正式课程的通知

2019-05-28 10:12:15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为贯彻“立德树人,追求卓越,自主发展”的本科教育理念,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华师特质的本科生,根据《关于修订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方案》(教学〔2017〕40号)和《华南师范大学关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2018年修订)》(华师〔2018〕36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第三批非正式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实践育人工作,以创新精神为引领,以项目为载体,按照“自主参与,重在体验”的原则创设非正式课程,将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非正式学习活动纳入培养方案,鼓励和引导学生在自主实践、锐意创新和服务社会中个性成长、全面发展。

二、模块设置

非正式课程包括思想引领、创新创业、全球学习、朋辈教育四个模块。其创设原则、模块内涵、项目举例等参见《华南师范大学非正式课程实施方案(试行)》(教学〔2018〕11号)(附件1)。

三、记录单位

非正式课程以小时为单位进行记载。综合考虑难度、时间跨度、完成质量等因素,并对照正式课程学时所反映的学习量,规定非正式课程1小时相当于正式课程的理论教学4学时或实践教学8学时。所有非正式课程项目最低2小时/年,最高16小时/年,原则上每个项目的完成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例如两年完成的学生科研项目,可认定32小时)。

四、申报说明

1.有全日制本科生的学院,在前两批已立项非正式课程的基础上,根据本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学院传统和特色制定本单位本科生四年的非正式课程开设计划(附件2)。各学院四年面向全体本科生拟开设的非正式课程学习小时数应大于32小时,课程所属模块不限。

2.为发展学生“学习、审思、创新、自主、合作、担当”核心素养,每个全日制本科学院均已立项如下非正式课程:大学生志愿服务(6小时)、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6小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8小时)、学生课外科研项目(8小时)。因这些项目没有覆盖所有本科生,学院可综合考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的培育项目。

3.创新创业周、实践周活动是学生在实践中获得真知的重要途径。学院在非正式课程计划中应培育、形成特色的活动并进行项目申报。

4.本次申报以学院计划课程为主,计划外课程需纳入课程申请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统筹管理。所有项目由学院、申报人所在单位初审后提交教务处,学校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提交材料要求

经管学院老师请于6月12日前填写《非正式课程申请汇总表》(附件3)和《非正式课程实施计划》(附件4),发到emjwb@126.com。

1.全日制本科学院请于2019年6月15日前提交《学院非正式课程开设计划》(附件2)、《非正式课程申请汇总表》(附件3)和《非正式课程实施计划》(附件4)至石牌校区行政楼20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cnuzlk@126.com

2.其它单位请于2019年6月15日前提交《非正式课程申请汇总表》(附件3)和《非正式课程实施计划》(附件4)至石牌校区行政楼20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cnuzlk@126.com

联系人:潘老师、林老师,联系电话:85216107。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非正式课程实施方案(试行)

2.学院非正式课程开设计划

3.非正式课程申请汇总表

4.非正式课程实施计划

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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