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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截止9.7)

2019-08-26 09:40:00 来源:院科研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结果已经正式公布,按照要求,所有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均需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预算填写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资助通知中所列经费为直接经费,经费预算的编制应以申请书中的《经费申请表》为基础进行编制,其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目所列金额与申请书相比不得调增;其余科目可微调,不建议做过大调整。

        2.编制经费预算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和前期投入,所以在备注中不能出现不可预见和前期试验等类似语言,也不宜出现办公用品、生活费等类似语言。

        3.有合作单位的项目,如涉及经费外拨建议参照合作任务书模板(附件2)尽快签订合同,该合作任务书将作为将来经费外拨的依据。合作任务书不一定需要上传。签订合作合同时,请先根据模板双方拟定合同内容,发送给科技处老师审核后,,再到合作单位签字盖章,合同签订请于9月20日前完成,否则可能影响经费下拨。

        二、正文撰写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附件3),对于有修改意见的项目,请按修改意见及时调整计划书相关内容。部分学科对于任务书撰写有特殊要求,请认真阅读基金委学科部发送的通知邮件,以学科要求为准,如果没收到可在基金委系统中查询。

        2.除了一年期项目以外,不应以经费与申请金额不符(或经费不足)或个别专家(减少工作量)的意见为由,随意减少主要研究内容或降低研究目标。

        三、时间安排与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网上填写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校内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7日下午16时(个别项目,基金委通知中要求时间提前的,请于规定时间前3日提交,并及时通知科技处老师以便及时审核)。

        2.9月8-10日下午16时,学校审核提交计划书。

        3.国家基金委同期对计划书进行审核。如审核未通过者,将退回修改,项目负责人修改再次提交校内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

        4.审核通过者,系统中状态显示为“基金委已审核”,打印计划书纸质版(1式2份,双面打印,计划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应当保证一致),于2019年9月20日前交学院办公室杨学萍,统一交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5.负责人需要在预算说明书及计划书最后一页签字。科技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及学校公章将在提交后由学校统一审核加盖。

        6.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需要在上交计划书纸质版时,补交资助项目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一份(订在其中一份计划上后),其签字盖章页信息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同时,交签章齐全的整本申请书一份。

        7.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者,基金委将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项目项目管理科李老师,电话: 85211105,邮箱 :kyc16@m.scnu.edu.cn。

科技处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