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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9-05 14:58:06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2)精神,教育厅2019年启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拟在2019-2021年三年中,分年度建设600个左右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现将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学院满足下列条件的专业可进行申报:

1.学校高度重视本科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紧扣国家发展需求,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着力深化专业综合改革,优化专业结构,积极发展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不断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社会满意度。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并持续有效实施。

2.专业定位明确。申报专业须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不得为专业类、“专业(专业方向)”或其他形式。专业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3.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师德师风问题、重大教学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专业建设,成效明显。

5.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教学水平高。

6.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业,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

1.“十二五”以来,获得省级 以上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专业类项目立项,并且已经通过省级验收(含2019年省级验收通过项目),获得教育部正式立项的专业类项目视为通过省级验收;

2.通过国内外权威认证组织认证的专业;

3.曾获国家级特色专业等称号;

4.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支撑的专业;

5.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精品课程等。

特别提醒: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统一由教育部公布,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如同时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按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公布,空出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额延至下一年度统筹使用。

二、申报限额

此次申报教育厅给我校的申报限额为11项。学校给各学院的推荐限额,原则上为每个学院1项。

二、申报、遴选程序

(一)申报程序

1.学校申报。

(1)学院申报。各学院作为专业建设的主体,要高度重视本次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对照申报条件,认真组织本学院优势重点专业进行申报。申报专业须在学院公示。

(2)学校组织论证、评选。学校参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3)省教育厅网站填报。学校统一组织拟推荐项目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gjc.scnu.edu.cn/),进入广东“双万计划”栏目进行填报。填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教育厅评议、审定。

(1)专家评议。省教育厅组织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遴选专家组,根据申报条件对高校申报材料进行信息审核,并按照遴选程序对申报专业进行评议,提出2019年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拟推荐名单。

(2)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根据专家遴选评议结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审定2019年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名单,并报送教育部统一公布。

(二)时间安排

9月5日-9月9日,学院申报;

9月10-9月16日,学校推荐,并组织网上填报及完成相关纸质材料上报。

6月17日-30日,省教育厅评议、审定,报教育部公布。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9月9日下午5:00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具体要求如下:

纸质版:《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3)、相关佐证材料清单(材料清单需包含内容及要求见附件4、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附件5,按推荐程度排序)、公示及异议处理情况说明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石牌校区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01室)其中佐证材料清单、汇总表、公示及异议处理情况说明等材料请务必加盖公章。不需提交“佐证材料”纸质版。

电子版:《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相关佐证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申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公示及异议处理情况说明等(压缩成RAR文档,以“×××学院2019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scnujyk@126.com其中“佐证材料”应尽量简洁,并按附件4要求有序整理,每个专业所有材料压缩后大小不超过40M。

联系人:彭惠芳,电话:85211096。为方便工作交流,请负责申报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加入QQ群,群号:685177293。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高度重视。此次省厅给出全省推荐限额是302个,拟遴选立项230项左右,竞争比较激烈,请学院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做好专业申报布局及相关资源整合,将申报工作做扎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学校一流专业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要按照通知文件要求,统筹推选优势重点专业,积极协调落实相关办学资源,做好一流专业建设有关组织领导工作。

(二)强化建设保障。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教育省厅指导意见强化对一流专业建设的支持,在专业设置、专业认证,以及招生等方面予以倾斜,同时给予相应建设经费支持,各学院也要整合和集聚校内外各类资源,对一流专业建设给予重点倾斜,加强各方面建设保障。

(三)落实目标要求。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对计划实施过程跟踪,制定一流专业建设目标及绩效考核方案,对专业建设点进行专项考核,实行动态调整,对于建设质量不达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专业建设点暂停支持或予以撤销,对建设达标且成效较好的专业,加大支持力度。获得专业点建设的各学院要强化建设意识,确保持续建设力度,并做好参加专业认证的各项工作,争取通过教育部组织的专业认证,在我校建成一批办学声誉高、教师质量硬、培养过程实、条件资源足、质量保障强、学生发展好、支撑地方及国家发展有力的省级一流专业。

 

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在学校网页或教务处网页下载。

 

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68 号).rar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

3.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4.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佐证材料清单

5.申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