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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第二届创新创业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9-10-29 10:23:11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校历安排,本学期第12周(11月18-22日)为我校“第二届创新创业周”,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立德树人、追求卓越、自主发展”的本科教育理念,将创新创业融入到我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将创新创业教育推向更深更高层次发展,形成具有华师特色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高素质的“双优人才”。

二、组织管理

1、设置创新创业周是我校人才培养改革新尝试,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创新创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创新创业周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活动,公布活动信息,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2、各学院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创新创业周工作的统筹和组织领导,制定活动安排计划,确定活动项目、指定具体负责人和拟定活动安排时间进程表,确保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三、时间安排

根据2019-2020(一)学期教学校历安排,本届创新创业周安排在本学期第12周(11月18日-22日,其中22-23日为学校田径运动会),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学生停课参加创新创业活动。2019级学生因安排入学教育、军训,第4周起开始上课,不再停课参加活动。

四、主要内容

1、创新创业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行业(企业)精英、优秀校友代表及青年优秀创业人员,通过讲座、论坛、沙龙、交流会等形式,使学生了解国家的创新创业政策,学习创新创业基本知识,分享优秀创新创业者的成功经验,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理念,激发创新创业意识和激情,启迪创新创业思维。

2、考察调研实践。组织学生到实习实践基地、高新企业、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尤其是IAB类企业(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生物制药Biopharmaceutical)等进行考察调研,了解企业管理理念、生产经营、企业文化等,打造全方位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基地。

3、创新创业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设计活动、专业技能(实训)活动、竞赛活动、案例分析活动等,着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项目孵化。邀请创业导师对创业项目进行分析指导;邀请风险投资公司、企业家入校,选拔有融资需要的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展示、路演、对接,培育具有市场潜能的创新创业项目或创业公司。

5、成果展示。总结凝练近年创新创业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展示近年创新创业活动丰硕成果和创新创业成功典型,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氛围环境,培育创新创业文化。

五、工作要求

1、育人为本。各学院要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院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保证数量。各学院要充分调动老师、学生的积极性,挖掘校内外潜能,调动各方面资源,确保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数量充足,提供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容量能满足本学院学生的需求,使全体学生能够真正参与到实践活动中来,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

3、注重质量。活动要突出内涵,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实践活动水平,保证活动质量,着力培养和提高学生创新创业的实践操作能力。

4、突出特色。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将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专业教育、课程教育紧密结合,各学院要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将专业教育中渗透创新创业活动中,办出学院特色。

5、开放交流。探索协同育人新机制,充分利用好高新企业、创业园区、知名校友、实践基地、实验室等校内外资源,搭建学校与政府、社会相联系的桥梁,积极吸引社会资源,为学生提供广阔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各学院的活动向学校全体学生开放,资源共享,互通有无,学生可根据爱好兴趣参加活动。

6、严肃纪律。各学院要加强创新创业周期间的学生纪律和考勤管理,服从学校、学院的统一组织和管理,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学生不得请假或擅自外出,避免创新创业周流于形式,或者变相放假。

六、活动考核

1、项目申报。实践周活动可以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正式课程实施方案(试行)》(教学〔2018〕11号)进行项目申报,请各学院、单位按本学期教务处的通知要求申报非正式课程,经审核批准后按要求进行实施。

2、项目实施。经审批的非正式课程项目要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组织学生参加活动,每位学生至少须参加1项以上活动,并认真按活动要求完成各项活动内容,参加考核,获取相应的非正式课程小时数。

3、项目考核。项目负责人需组织学生按照方案开展活动、总结汇报、考核评定等并记录学生的考核结果,2017、2018级考核结果计入非正式课程小时数。

七、工作进程

1、活动安排。各学院要科学统筹安排好本学院的各类活动及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请各学院于11月7日前将学院领导小组名单(附件1)及本学院拟将开展活动的名称、负责人、时间、地点等安排表(附件2)报教务处。

2、活动宣传。各学院要注意收集创新创业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充分发掘特色、亮点工作,利用学校宣传栏、校园网等进行宣传报道。

3、活动总结。活动结束两周内各学院要进行总结交流,并撰写总结报告(附件3)报教务处。

4、材料提交。活动安排及总结纸质版石牌校区行政楼207室,电子版以XX学院命名发送到274209516@qq.com。联系人曹老师,电话85216109。





文件下载:附件2. 学院第二届创新创业周活动安排表.xlsx

教务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