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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员的通知

2019-11-27 12:26:02 来源:院研究生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老师: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9122122日进行,届时将有8000多名考生在我校石牌校区和大学城校区参加考试。根据广东省考试院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要求,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推荐选拔在岗人员担任此次考试监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重要形式,是各学科选拔优秀生源的关键环节,各二级招生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推荐在岗教职工参与监考工作,确保我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2.监考员必须是我校在岗教职工(有学校工资号),且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接受退休、校外人员和学生报名。

3.监考员必须保守秘密,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身体健康,服从管理,按时参加工作,不得无故中途退出。

二、工作时间

1.岗前培训:20191220日下午(星期五)

2.监考时间:20191221日(星期六)、1222日(星期日)

三、工作地点

原则上安排在大学城校区。如一定只能安排在石牌校区的,请附件备注注明。

四、推荐办法

请有意申请的老师填写附件表格在2019122日周一中午12:00发至李红贤老师的邮箱(1220539454@qq.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手机号码+硕士生考试监考报名)。

五、我院工作安排

1.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要求我院推荐参加监考老师的人数为30人。按照以往惯例,学院将按照学校监考酬金11给参加监考的我院教工配工作补贴,欢迎老师们踊跃报名。

六、学校总体工作要求

1.不得冒名顶替以及使用他人工资号报名参加监考工作,一经发现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2.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最终监考人员名单。

3.招生考试处根据考务工作需要,确定每位监考员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以下达的《监考员监考通知书》为准,同时将名单反馈各推荐单位联络人。

4.部分监考员监考时间不足2天,监考员须服从安排,不得擅自调换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违者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附件: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员推荐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