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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制度理论研究”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网上截止12.18)

2019-11-27 20:49:19 来源:院科研办 点击: 收藏本文



 文科各学院:

        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省规划办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列出一批加强制度理论研究的选题,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组织力量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引导全省党员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提供强有力的学理支撑。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省直有关部门,省内各高校,各地级以上市委党校、社科研究机构,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各研究基地。
  申报以单位名义进行,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需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申报,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数量
  本次招标共35个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中标课题列入2020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每个课题资助6万元。
  四、申报资格

  (一)申报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 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 能够为开展本次中标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课题确定1名负责人。
      2. 为鼓励本省社科理论工作者积极参与研究工作,本次招标不限制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承担者申报。
      3.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报。
      4. 课题负责人应有较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五、申报要求

       1. 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为参考选题 (见附件),申报人可据此设计具体题目。
       2. 申报人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六、结项要求

  本次招标课题完成时间为1年,从中标结果公布日期开始计算。一年内,应在本省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发表不少于2500字的理论文章4篇,上半年、下半年均须有阶段性成果;或在南大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8000字学术论文1篇;或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8000字学术论文2篇;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上发表不少于2500字理论文章1篇。结项成果须与申报课题内容密切相关。
  七、申报纪律

       1. 申报责任单位要把好政治关和质量关,从选题设计、课题论证、课题负责人、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等方面认真审核,合格者方可申报。
       2.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在《申报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八、申报方式

       1. 本次课题招标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人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www.gdppssp.com.cn)。申报人完成填报后,经社科处审核通过后,须导出纸质课题申请书及论证活页,送交社科处。
        2.纸质材料包括:
  (
1)《申报书》一式8份(含原件一份);
  (
2)论证活页一式8份;
        3课题网上申报从20191129日起至1218日止,纸质材料于1220日前送交我处。

  联系人:李秀娟    85215762

 

 

 

社科处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