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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9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暨 2020年度“国寿学生 儿童定期寿险”续保的通知

2019-12-03 11:40:21 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温馨提示】请符合条件和有意愿参加保险的教职工子女于2019年12月12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三:参保报名表》发送至学院办公室李红贤邮箱1220539454@qq.com并把保费微信转账至李红贤处,谢谢。


各单位计生兼职干部、各有关教工:

现将2019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2020年度“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 续保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9年度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事宜

     2016年起普遍二孩政策之后,国家鼓励生育二个子女,在此之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给予独生子女待遇,但之前出生目前仍然是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的(2005年至2016年期间出生),享受其原有待遇不变。因此,我们在12月份将发放2019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60元,请相关教工(在编、预聘制、青年英才)知悉。

   二、关于2020年度“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 续保事宜

     12016年普遍二孩政策之后,原“独生子女综合保险”改名为“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保费和保险责任保持不变,24周岁以下儿童199512日至20191130日期间出生)均参保。我校计生办按照有关规定,不再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每年60元保健费统一投保,变更为:凡在我校工作的各类人员24周岁以下子女均可自愿交费参加此保险。

2019年1509人参保,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有18人因住院治疗或意外及意外事故门诊治疗获得理赔,理赔金额共计40016.82元。

22019年度已参保的教工(名单将发至计生工作QQ群里),请各单位计生兼职干部收齐保费(每人60元),按照名单模板,1212日前一同直接交与保险公司业务员办理。

其他未尽事宜,我们将会在计生工作QQ群里或微信群详细说明。

 

    校计生办地址:校行政楼608   联系电话:85211187

 

    附件一:《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简介

附件二:《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理赔办理程序

 

 

        

  校计生办  

 20191128

附件一:《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简介.xlsx

附件二:《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保险》理赔需知.docx

附件三:参保登记表(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