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级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周次 | 日期 | 事项 | 要求 |
第1-5周 | 3.2-4.5 | 论文撰写 | 学生撰写论文、教师指导。撰写按照学校和学院的管理规定和基本规范执行。指导教师需利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对学生进行线上指导。指导教师给出论文评语和成绩。操作指南见附件。 |
第6周 | 4.6-4.12 | 论文查重 | 按照30%的标准执行,如重复率超过30%,不能参加初次答辩。未通过者需对论文进行修改,通过查重后方可参加二次答辩;如不通过,则需延期毕业。 |
第7-9周 | 4.13-4.30 | 论文答辩 | 各系组织论文答辩,确定论文最后成绩。各系答辩具体安排由系主任确定,并于4月13日前发给教管办。 |
第10周 | 5.4-5.10 | 优秀论文暨二次答辩 | 各系对推选的优秀论文进行二次答辩,确定学校优秀毕业论文,同时对初次答辩未通过的论文进行二次答辩。 |
注:
1.请各系主任于4于13日前将初次答辩安排表、5月4日前将优秀论文暨二次答辩安排表发到emjwb@126.com。(附件3)
2.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论文成绩采用百分制,指导教师评分不少于总分的50%,答辩评分不多于总分的50%。各专业评选的优秀论文(成绩90分以上)数量不超过专业人数5%。
3.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每个答辩小组不少于3人,成员须由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指导教师不能担任其指导学生所在答辩小组的成员)。
4.双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和经管学院学生同时进行,同等要求。
5.请各位指导老师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的要求,通过“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对学生论文进行指导,操作指南见附件4。
6. 请各专业同学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中《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写作,通过“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与指导老师进行互动,操作指南见附件5;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做好答辩前准备工作。纸质版及电子版毕业论文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7.各专业负责人可通过“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对所在专业毕业论文指导情况进行监控,操作指南见附件6。
8. “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网址http://scnu.co.cnki.net,教师初始登录账号与密码为一卡通号,选“教师”类型;学生初始登录账号与密码为学号,选“学生”类型。
9.请指导老师和同学查阅《华南师范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坚决杜绝学位论文造假行为。
附件1:华师[2015]92号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附件2: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规范
附件3: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安排表
附件4:指导教师操作手册
附件5:学生操作手册
附件6:专业负责人操作手册
附件7:华南师范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