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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人事处关于做好2020年度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4-30 17:33:00 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温馨提示】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老师5月2日17:00前联系我院韩卫彬老师。

各学院、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珠江学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推荐名额

1. 岗位。我校向广东省教育厅申请设立珠江学者岗位的名额不限。

2. 人选。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特聘教授、青年学者人选各不超过15名,讲座教授人选名额不限。具体人选条件见教育厅通知。

二、校内工作程序

1. 申请设岗。二级单位研究确定申请设立的珠江学者岗位,于5月6日12:00前将《2020年度设立珠江学者岗位预申请表》报送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公布全校已设和新申请设立的岗位名单。

设立满3年(2017年及以前设立)的珠江学者岗位,2020年均须重新申请设立。凡拥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所述重点学科及平台条件的学科,2020年原则上均须申请设立珠江学者岗位。

2. 单位推荐。根据全校空岗情况,二级单位召开本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会议,研究确定本单位的推荐人选,于5月9日17:30前将《2020年度珠江学者推荐人选预报名表》报送人事处。

学校所有空缺的珠江学者岗位(含新申请设立的),均面向校内外人才招聘珠江学者。对每个空缺的珠江学者岗位(含新申请设立的),设岗单位可向学校推荐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和讲座教授候选人各不超过1名,校内其他单位也可向学校推荐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各不超过1名。校外人才只能依托设岗单位申请我校珠江学者岗位。

3. 报送材料。二级单位于5月12日17:30前将岗位和推荐人选申报材料一并报送人事处(可暂不提交附件材料)。

4. 学校遴选。学校召开珠江学者校内评审推荐会议,遴选产生拟推荐岗位和人选。

5. 学校推荐。对拟推荐的岗位和人选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三、相关说明

1. 在同等条件下,校内珠江学者的岗位设立和人选推荐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布局向重点建设学科倾斜,人选推荐工作向设岗单位倾斜。

2. 拟设岗学科跨两个或以上单位的,相关单位应着眼大局、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设岗申请及人选推荐工作。

3. 2020年成功设岗的二级单位,学校将在单位目标绩效考核时给予加分奖励。

4. 关于岗位申报材料的说明:

申报设岗材料内容必须是本学科(专业)近三年的建设成果。申报材料中的项目、成果、论文发表等单位署名必须是申报单位。不同学科(专业)申报设岗材料内容不能出现雷同。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视为无效材料:同一人员同时担任两个以上(含两个)设岗学科(专业)的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新申报设岗材料内容,出现与已设岗学科(专业)原申报材料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等雷同;多个新申报设岗材料中,出现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等内容雷同。

已设置珠江学者岗位不满3年的(即2018年和2019年设置的),2020年在该岗位申报珠江学者人选时,也需要提交《珠江学者岗位设置申报表》,在原《岗位设置申报表》基础上将学科(专业)的业绩成果内容更新为近3年的情况(成员情况不要变动)。

5. 关于人选申报材料的说明:

申报人选材料内容必须是申报人近五年取得的业绩成果;科研经费必须是个人通过竞争性获取的,不能将相关学科(专业)的建设经费等作为个人科研经费。申报材料中的项目、成果、论文发表等单位署名必须是申报单位;引进人选在被引进前的项目、成果、论文发表等单位署名必须是其原所在单位或申报单位。

6. 现工作单位非申报单位的推荐人选在上交申报材料时,还需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同意书》(格式自拟),推荐人选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申报珠江学者。推荐人选须承诺其到申报单位聘任珠江学者符合其现工作单位及所在地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意书》须加盖原单位和申报单位公章。

7. 珠江学者青年学者期满后可申报珠江学者特聘教授,2017年上岗且今年期满并准备申报特聘教授的珠江青年学者在申报时还需提交《珠江青年学者期满总结报告》。

8. 材料报送要求:

1)二级单位需指定专人填报岗位设置申请材料和审核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提交的每份附件材料上需有审核人的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填写的内容及相关材料的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道德、工作经历、任职资格、学术业绩等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2)5月12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信息表》(学院汇总1份)、《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一式20份)、《申报珠江学者岗位学科基本情况表》(一式1份)、《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申报表》(一式20份)、《申报珠江学者人选基本情况表》(一式1份);以上表格电子版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

3)所有纸质材料采用黑白双面打印,简装即可。每个设岗学科或者候选人的材料分别用A4大信封或大档案袋装好,袋子外表面贴上岗位自查表或人选条件自查表,自查表须有学院审核人、党政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4)经遴选获学校正式推荐资格的岗位和人选,按要求再提交胶装的申报表和申报附件(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并将定稿电子版材料(PDF格式,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0M)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1058、85211061

电子邮箱:hsrsc2020@163.com

办公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11室


附件1:有关政策文件

附件2:我校珠江学者设岗情况一栏表

附件3:申报表格、自查表、证明模板及其他


人事处

2020年4月29日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珠江学者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3:申报表格、自查表、证明模板及其他.rar

附件1:有关政策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