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华师[2017]97号),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各单位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推免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开展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和推荐人才;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须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须进一步突出能力考查,在学院考核环节,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并注重考核结果的区分度。
二、名额分配
教育部推免名额现暂未下达,按往年惯例,预计9月初下达。为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突出改革导向,完善综合选拔遴选机制,支持卓越人才、创新人才培养,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满足国家重点发展领域相关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学校设置了若干专项计划,按专项计划名额和学院名额两部分统筹分配推免名额。各类推免名额待教育部下达后方可确定。
三、推荐条件
(一)在大学学习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排名在同届同专业前50%内。所有课程(不包含公共选修课)无不及格或重修记录。
(三)由于疫情影响,本次推免英语资格条件不作限定,对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过级考试,或雅思不低于6.0分,或托福不低于90分的学生是否奖励加分以及奖励加分标准由学院自定。
(四)申请“学术专长计划”的学生,推荐条件可不受上述第(二)条及综合排名的限制,但须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学术培养潜质,且需2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本学科专业教授书面分别推荐。各学院限推荐1人。
四、奖励加分
除《华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规定的奖励加分条件外,以下可作为今年推免生的加分条件:
(一) 交换学习院校是国际公认四大全球大学排行榜(ARWU、QS、THE、US News)2020年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的交换生,在对方学校平均学分绩点达到4.0者计20分,达到3.5者计15分,达到3.0者计10分。交换学习院校是四大排名体系之外的高校,平均学分绩点达到4.0者计10分,达到3.0者计5分。
1.十二等级成绩换算方式
成绩 等级 | A+ | A | A- | B+ | B | B- | C+ | C | C- | D+ | D | E |
百分制成绩 | 95 | 90 | 85 | 81 | 78 | 75 | 72 | 69 | 66 | 63 | 60 | 不及格 |
2.五等级成绩换算方式
成绩 等级 | A | B | C | D | E |
5 | 4 | 3 | 2 | 1 | |
优 | 良 | 中 | 可 | 差 | |
百分制成绩 | 95 | 85 | 75 | 65 | 不及格 |
如有其他特殊等级成绩,请按百分制除以等级数再取均值。
(二)华大基因研究院联合培养学生,计20分;参加顶岗实习且确保能完成实习任务的学生,计10分;参加西藏支教且确保能圆满完成两个月以上支教实习任务的学生,计20分。
五、遴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1.公布细则。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将经修订并经教务处审核后的本学院2021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在本学院内公布。
2.组织报名。组织学生报名申请,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指导学生填报材料。
3.材料审核。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是否有不及格、重修记录的审核须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显示为准而非以系统打印成绩单为准。
4.学院考核、审议。学院组织考核,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考核过程需录音录像并做好书面记录,考核结果应体现区分度;学院推荐学术专长计划人选时,须遵循宁缺勿滥原则,推荐人选须确实具备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学术培养潜质;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申报人排名顺序,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异议由学院负责处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情况经学院复议后按推免名额数(含候补)报学校教务处。
(二)学校审定
1.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形式、资格审核。
2.学校审定。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经教学指导与人才培养专门委员会审议、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获推免资格人选(含候补)。
(三)公示公布
拟获推免资格名单(含候补)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后,学校公布获推免资格名单。
研究生支教团和思政人才专项等专项计划推免遴选程序由校团委另文通知,退役军人专项推免由校人民武装部另文通知。学校2021年卓越教师“4+2”模式专项推免和“学科提升计划”专项推免已于2020年7月遴选完成,拟推荐人选不得再申请其他类别的推免。
六、工作具体要求及材料提交
(一)请各学院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向学生公布学院2021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二)请各学院务必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2017级学生成绩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完毕,并提前做好毕业年级学生的缓考安排。
(三)请各学院在本学期组织毕业年级学生预报名,填报《华南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和《华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得分表》(附件2),提交奖励加分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材料真实性,在下学期开学初(9月7日前)做好奖励加分、学院面试考核及综合排名、学院内公示工作。所有申请和推荐材料提交学校教务处时间预计在2020年9月初。
教务处推免工作联系人:谢锦霞;联系电话:85217673。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华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
得分表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得分表.docx
教务处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