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基本要求
推荐项目应突出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及学校当前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重点领域,特别是围绕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教学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建设、课程思政和一流课程建设、教育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教学方法改革与形成性考核评价机制建设、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教师教育改革、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特定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等方面进行新探索、新努力。
推荐项目应注重项目成果在教学实践中的检验和应用,立足于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培育教学成果。以实践为主的项目,结项时不要求必须发表相关论文;以研究为主的项目,要注重原创性、前瞻性和普遍性,可以以研究报告和论文等形式结题。
(二)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分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类项目。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领域,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其改革和实践课题应相对宏观,注重解决全局性或普遍性问题。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其改革和实践课题应相对微观,立足一线岗位解决教学或管理具体问题。各单位需参照《2020年省级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
本次我校获得推荐名额27项。按照省厅通知精神,学校拟推荐综合类项目8项,一般类项目19项。
二、推荐要求
(一)负责人条件
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院、校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优先支持中青年一线教师的项目研究和实践。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更换。
(二)推荐范围
优先推荐属于附件1所列重点领域的项目及有2018年、2019年校级立项基础的项目。
(三)推荐限额
项目实行限额推荐, 2019年省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中有“不通过”项目的单位每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项,其他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项。
(四)限制立项的情况
近3年来,负责人主持有项目按有关通知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本年度不接受申报;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应重复推荐;负责人所主持项目在2018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不通过”及在2019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截至本文印发之日,所主持省教改建设项目尚未通过校内结题验收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推荐办法及程序
(一)推荐办法
各单位根据申报指南所列重点领域,遴选、推荐前期建设基础比较扎实,有较强的应用性及推广价值的特色优势项目上报学校。确定推荐至学校的项目,需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向学校推荐时,应明确说明公示及异议处理有关情况。
(二)评审程序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对拟推荐项目在学校办公平台进行公示。推荐评审程序参照《华南师范大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评审工作方案》(华师〔2015〕28 号)所规定的推荐评审程序执行。
四、材料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9月13日前将申报书交到学院211办公室,电子版发到emjwb@126.com。请各单位将所报项目统一汇总后于9月15日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石牌校区行政楼201室),具体材料包括:2020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3)、学院推荐项目公示及异议处理情况说明(须单位签字盖章),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同质电子版以压缩包发至scnujyk@126.com,压缩包命名“×××学院推荐2020年省级教改项目材料”。
五、其他
(一)请各单位结合我校本科人才培养重点工作以及本单位人才培养改革需求,合理布局,扶优助特,考虑特色发展,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性和实践性,统筹考虑,精选推荐项目。
(二)学校将省教改项目立项建设情况纳入各单位校级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立项名额分配参考要素,请认真推荐。
(三) 教务处联系人:彭惠芳,电话:85211096。
(四)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在教务处主页及学校主页部处通知中下载。
附件:
1. 2020年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2. 2020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3. 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报书
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9月3日
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教学[2020] 50 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