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第三届创新创业与创新劳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校历安排,本学期第12周(11月23-29日)为我校“第三届创新创业与创新劳动周”,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追求卓越、自主发展”的本科教育理念,将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融入到我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形成具有华师特色的创新创业和创新劳动教育模式,培养高素质的“双优人才”。
二、组织管理
设置创新创业与创新劳动周是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新尝试,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性,各学院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创新创业与创新劳动周工作的统筹和组织领导,科学谋划创新创业与创新劳动周的各项活动,制定活动计划,确定活动项目、指定具体负责人和拟定活动安排时间表,及时公布活动信息,确保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三、时间安排
根据2020-2021(一)学期教学校历安排,本届创新创业与创新劳动周安排在本学期第12周(11月23日-29日,其中27-28日为学校田径运动会),2017级、2018级、2019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停止课堂教学参加创新创业和劳动实践活动,2020级全日制本科学生按照课表正常上课,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加活动。
四、主要内容
1、讲座论坛。邀请专家学者、行业(企业)精英、优秀校友代表及青年优秀创业人员,通过讲座、论坛、沙龙、交流会等形式,使学生了解国家的创新创业政策,学习创新创业基本知识,分享优秀创新创业者的成功经验,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理念,激发创新创业意识和激情,启迪创新创业思维,强化诚实合法劳动意识教育,培养科学精神。
2、考察调研。组织学生到实习实践基地、高新企业、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尤其是IAB类企业(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生物制药Biopharmaceutical)等进行考察调研,了解企业管理理念、生产经营、企业文化等,打造全方位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基地。
3、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竞赛活动、劳动竞赛等,着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实践活动。深化产教融合,注重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和专业积极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培育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和创造性劳动能力。
5、项目孵化。邀请创业导师对创业项目进行分析指导;邀请风险投资公司、企业家入校,选拔有融资需要的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展示、路演、对接,培育具有市场潜能的创新创业项目或创业公司。
6、成果展示。总结凝练近年创新创业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展示近年创新创业活动丰硕成果和创新创业成功典型,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氛围环境,培育创新创业文化;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
五、工作要求
1、育人为本。各学院要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院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和创新劳动教育理念,结合专业、强化实践,培养创新意识、劳动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保证数量。各学院要充分调动老师、学生的积极性,挖掘校内外潜能,调动各方面资源,确保开展的活动数量充足,提供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容量能满足本学院学生的需求,使全体学生能够真正参与到实践活动中来,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
3、注重质量。活动要突出内涵,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实践活动水平,保证活动质量,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
4、突出特色。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将创新创业与创新劳动实践活动与专业教育、课程教育紧密结合,各学院要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将专业教育中渗透实践活动中,办出学院特色。
5、开放交流。探索协同育人新机制,充分利用好高新企业、创业园区、知名校友、实践基地、实验室等校内外资源,搭建学校与政府、社会相联系的桥梁,积极吸引社会资源,为学生提供广阔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各学院的活动向学校全体学生开放,资源共享,互通有无,学生可根据爱好兴趣参加活动。
6、严肃纪律。各学院要加强创新创业与创新劳动周期间的学生纪律和考勤管理,服从学校、学院的统一组织和管理,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学生不得请假或擅自外出,避免流于形式,或者变相放假。
7、注意安全。加强活动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开展校外活动时,提高安全意识,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参与学生签订《个人安全责任书》,离校参与实践活动的师生均须购买短期意外保险。
8、疫情防控。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师生防控意识、防控知识的教育,做好个人防范和个人卫生,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六、活动考核
各学院在要制定规范的考勤制度和考核办法等工作实施方案,并依据方案进行考勤、总结汇报、考核评定并记录学生创新创业与创新劳动周的考核结果。
学生参加活动可以按以下二种类型进行成绩评定。
1、正式课程。学生参加活动见习、实习等正式课程中的实践环节,按照正式课程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和成绩评定。
2、非正式课程。学生参加活动,学院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正式课程实施方案(试行)》(教学〔2018〕11号)进行项目申报、组织活动、项目考核和成绩评定,其中参加已经立项的非正式课程,经考核后可录入学习记录;未立项的非正式课程的零散活动,学院申报“创新创业与创新劳动周”非正式课程,审批后录入。
七、工作进程
1、活动安排。各学院要科学统筹安排好本学院的各类活动及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请各学院于11月13日前将学院领导小组名单(附件1)及本学院拟将开展活动的名称、负责人、时间、地点等安排表(附件2)报教务处,以便汇总后向学生公布。
2、活动宣传。各学院要注意收集创新创业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充分发掘特色、亮点工作,利用学校宣传栏、校园网等进行宣传报道。
3、活动总结。活动结束两周内各学院要进行总结交流,并撰写总结报告(附件3)报教务处。
4、材料提交。活动安排及总结纸质版石牌校区行政楼207室,电子版以XX学院命名发送到274209516@qq.com。联系人曹老师,电话85216109。
附件2. 学院第三届创新创业与创新劳动周活动安排表.xlsx
附件1.学院第三届创新创业与创新劳动周领导小组名单.docx
教务处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