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广州市2020年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第二批受理申请的通知
温馨提示: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老师于2020年11月20日12: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发送至hqcfgb@m.scnu.edu.cn。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根据《关于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继续受理申请的通告》(附件1),参照《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附件2),为解决我校无房教职工住房问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组织教职工申请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1.户型:一房一厅(套型面积:47-60㎡),二房一厅:(套型面积:50--60㎡);
2.租金标准(建筑面积):30元/㎡/月;
3.房源数量: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各高校申请情况最终确定供应房源套数;
4.大学城佳苑项目简介(附件3)。
二、申请条件
我校在岗教职工符合下列条件:
1. 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年龄计算时点为2019年12月31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不受年龄限制;
2.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3. 二级单位自聘的非编教职工须由其所在二级单位提供担保,担保事项详见《单位担保书》(附件4)。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材料
1.《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表》(附件5);
2.《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附件6);
3. 本人及入住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 职称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35周岁以上人员提供);
5. 学历证书复印件(归国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6.结婚证复印件1份;
7. 广州市房管局开具的《家庭无房证明》原件(申请之日前一个月内开具的证明均有效,需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以上成员曾用名房产信息, 无房证明请持以上人员身份证前往广州市任何一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查询办理)。
广州市无房证明开具方式:
(1)关注公众号“广州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个人名下查询”。
(2)持身份证前往广州市任何一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查询办理;已办理居民户口簿但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子女查询住房情况,可到上述窗口办理,当天可取结果。
8. 二级单位自聘的非编教职工在签订租住合同时须提供《单位担保书》1份。
(二)二级单位审核
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表》(附件5)上填写单位审批意见并签字盖章。
(三)报名截止时间
请将申请资料的按照以下要求打包发送至以下邮箱:hqcfgb@m.scnu.edu.cn,
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及打包命名:单位十姓名+申请材料;
(2)每项资料的命名需要与内容一致;格式为PDF或JPG;
(3)申请材料第1,2项资料需另外提供电子版;
收表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2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申请资料待需要时再通知提交。
四、其它说明
1. 各二级单位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
2. 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教职工不参与此次申请(已申请11月6日棠德花苑的教职工此次暂时不参与申请);
3.此次申请大学城佳苑教职工,资料经审核通过不得弃选,我办对弃权者进行取消一次公租房申请资格处理;
4.已租住学校周转房的教职工,此次可提交申请,但只能在“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学校周转房”中二选一(即:选择签订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须退回学校周转房);
5.计分方法、选房顺序参照附件2中第六项和第七项;
6.计分排名公示、房源信息,组织选房等事宜另行通知;
7.请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务必通知相关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房改办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408室;电话:85214186;联系人:韦老师,胡老师)。
附件:
1、《关于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继续受理申请的通告》
2、《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
3、《大学城佳苑项目简介》
4、《单位担保书》
5、《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表》
6、《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
房改办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