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1)学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和学院本科教学安排,本学期我院期末考试将于第19-20周,即2021年1月11日-20日进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请各位主考老师和监考老师认真阅读学校、学院考试相关规定和文件,观看监考老师守则视频,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监考工作。请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主考老师考试开始前40分钟到学院文印室领取试卷,监考老师至少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2、严格落实考试随机排位工作,考前15分钟将随机排位座位表张贴在考场显眼的地方供学生查看。
3、从关爱学生的角度出发,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可疑情况应及时予以警告和制止,避免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
4、考试过程中如有学生发烧或身体不适情况,请立即与学院教管办或学工办老师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
其他监考注意事项请查阅附件。附件包括以下内容:
1、关于做好2020-2021(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84号)
关于做好2020-2021(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84号).pdf
2、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华师[2014]26号)
附件5 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华师[2014]26号).pdf
3、学校教务处期末考试相关附件
4、经济与管理学院期末考试工作规范
5、致监考老师一封信
6、监考教师守则视频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