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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截至12月3日)

2021-11-16 17:48:29 来源:院科研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老师: 

2021年度社科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请于12月3日前将2021年1月—12月的所有科研成果及时登记,登记成果将作为学校社科处年度统计和学院年终计酬依据。请各位老师认真对待,并按下列要求做好社科成果统计工作。 

一、统计对象范围

在岗专任教师的2021年科研成果,含在岗专任老师、青年英才、英才(博士后)、博士后。

二、填报方法 

学院官网主页,右上角“内部用户”-“绩效填报”- “我的科研”。

三、填报说明

1、论文题目、发表刊物、著作名称、课题名称等均不需加书名号;

2、2021年立项且结项的课题,则在备注栏注明“立项及结项”;

3、往年立项且2021年结项的课题,请在结项项目成果类中填报;

4、为确保每项成果只统计一次,各类成果仅限第一负责人或作者填写,合作者的信息将由第一负责人或作者统一填写,其他合作者不需要重复填写;

5、研究机构负责人请点击第二页在研究机构类中填写;

6、所有登记的成果,包括论文、课题立项与结项、获奖成果等,均需附上证明)。 

四、审核内容

1、论文类成果,须添加附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检索证明),如论文被SSCI、SCI、EI收录的,请务必附上检索证明;

2、著作类成果,上传著作封面,并提交原件2本到学院办公室;

3、课题类成果,上传附件立项书或协议书,横向课题上传附件协议书及该项目的经费到帐截图;

4、结项项目类成果,上传附件结项证明;

5、获奖类成果,上传获奖通知或获奖证书。未上传附件,将审核不通过。

五、项目类别说明

1、纵向项目:上级社科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计划(规划)、基金项目,包括: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广州市项目以及省厅局级项目。

2、横向项目:政府部门(非常规申报渠道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项目,申请文件课题立项通知中没有华南师范大学署名的纵向项目,由承担单位转拨我校的子课题或外协经费一律按横向项目对待。

六、会议论文说明

1、正式出版的论文集请务必在”学术论文成果申报”和会议论文成果申报中分别登记;

2、非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只在会议论文成果申报中登记。

请各位老师务必于12月3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2021年科研成果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