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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推荐汕头大学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的通知

2022-01-10 09:57:51 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温馨提示】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老师,填写《汕头大学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于1月11日前发至邮箱:30005432@qq.com。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汕头大学关于协助推荐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的函》,为加强和规范职称评审工作,汕头大学决定进一步充实和完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委托我校推荐相关学科(专业)专家作为高级职称评委库的入库专家,请各单位按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教师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二、推荐范围

(一)教师系列: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哲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高教研究、管理科学与工程、音乐学、美术学、体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球科学、生物学、电子与通信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机械工程、环境与化学工程、土木建筑工程、材料科学、水产学、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

其中,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可推荐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研究系列:理工类、人文社科类、高等教育管理。

(三)图书资料系列

(四)实验技术系列

三、推荐材料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专家,填写《汕头大学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基本信息表》(见附件),由学院汇总后打印加盖学院公章,于2022年1月12日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材料,必须经二级单位统一推荐);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及excel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xxx学院推荐汕头大学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材料”,请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致。逾期视为无推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020-85215091

联系邮箱:gw_szk@m.scnu.edu.cn

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03室

 

附件:汕头大学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基本信息表

 

人事处

2022年1月7日


文件下载:附件:汕头大学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基本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