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通知 » 教务 »

关于推荐国家级大创项目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2022-04-26 11:47:3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的工作安排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将于2022年8月下旬举办。为做好我校参会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年会将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晋级本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和2023年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二)成果展示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三)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年会将遴选10项左右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二、遴选范围和要求

(一)遴选范围

2019-2021年间,在专业核心期刊有论文发表,依托项目申请了相关专利或有其他创新性突出建设成果,以及在创业领域有显著成就的“国创计划”项目,均可推荐参会。往届年会参会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

(二)奖励机制

成功参选第十五届大创年会的项目所在学院奖励下一年度省国家级名额2个/项;成功参选大创年会的项目团队默认为“通过结题”,不用参加所在年度的结题验收工作。

(三)推荐限额

参会项目由各学院择优推荐,学校统一组织专家遴选后上报。按照省厅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2019-2021年间,学院国家级大创项目实际平均立项数超过8项/年的,每学院可推荐2个项目;其他学院可推荐1项。有多个推荐名额的,所推荐项目应份数不同类别,鼓励推荐高水平创新实践类项目。

(四)项目推荐要求

1.参会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学术论文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

2.年会会议语言为中文,如果参会的学术论文已在外文期刊上发表,需按学术论文格式把论文用中文重新整理和撰写,中外文论文的作者、标注和内容要一致,并附上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外文论文原文。

3.改革成果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4.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材料报送与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参照《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网址:http://gjcxcy.bjtu.edu.cn/,通知公告栏查看),请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邮箱:huashisjjx@126.com,压缩文件命名为“XX学院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项目”。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提交材料包括: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附件1)、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4)、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6)、学院推荐材料汇总表(附件7)。

四、其他事项

(一)入选年会参会作品所在的学院,应为学生参加年会提供便利和支持,保证每项入选作品的学生代表积极参加年会并进行展示和交流。未到年会参加交流的作品意味着该项目未完成整个创新创业训练的全过程,取消推荐该作品的学院下一年相关作品的申报资格。

(二)各学院负责对推荐参会的学术论文、改革成果和创业推介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

(三)工作联系人及电话: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蔡寒菁;020-85216830。

附件: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