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2022〕69号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基本学籍信息核查的通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个人基本学籍信息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教务处现决定开展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信息的核查与确认工作。为保证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学历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并认真完成如下工作。
一、落实责任、明确分工
各学院入学资格与学籍审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应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和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请各学院将此项工作的具体联络人在《2022年录取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中同时填写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组织全体学生核对并完善学籍信息。
请各学院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通知全体本科学生核对本人各项学籍信息并跟进核查进度,请确保全体学生收到通知并完成核对工作。
(一)在校教务系统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核对本人各项基本学籍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
(1)确认两个系统的上述信息项内容完全一致并与本人实际持有的身份证件信息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请联系教务处教务学籍科复核。
(2)上述信息项内容均直接来源于高考报名信息,如有错漏,请报校教务处备案并及时联系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核实更正。
(3)入学后经公安机关核准,个人基本学籍信息项发生变更的,应在11月4日前向本人所在学院提交变更申请,申请流程及相关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
除迁居港澳外,因原身份证号码注销而申请变更身份证号码的,概不受理其变更申请。
(4)2022年录取的部分港澳台新生因学信网暂无录取数据,请先核对确认校教务系统信息,待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录入信息后,再核对学信网学籍信息。
(二)核实学信网及校教务系统其他信息项。
(1)学信网信息与教务系统信息应保持完全一致,核查时发现存在不一致,请及时报教务处教务学籍科复核。
(2)个别学生的分院(即校区)、学院、班级等信息受到学信网规定字符长度限制,会有显示不全的情况。
(三)在校教务系统如实完善相关学籍信息和监护人信息,操作指引详见附件3。
三、受理并审核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
(一)受理并审核学生个人基本学籍信息变更申请
1.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完整、准确、真实,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2.根据学生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学生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原件核验后返回学生本人保管。
3.调取、复印学生个人档案资料作为补充审核资料。(主要是高中就读资料,高考报名信息,大学生登记表复印件,提取这些原件资料中的照片进行图像对比)
4.对学生进行身份核验,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在校生身份信息复核确认表(学院填写)》(详见附件2)。
5.在学院内部对学生的学籍信息变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应包含姓名、变更项、变更理由、变更部门等(不应含信息项具体内容)。
6.根据审核及公示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7.11月30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汇总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学籍科。
(二)在教务系统受理并审核学生其他学籍信息项变更申请,如姓名拼音、政治面貌、籍贯等,具体由各学院自定审批流程,可参考附件4作为学生申请材料。
四、其他事项
教务处联系人:郭老师,石牌校区行政楼207,联系电话85211092,电子邮箱liguo@m.scnu.edu.cn。
请各学院务必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对待各项相关工作,严格按规定流程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入学资格与学籍审查相关工作执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终审追究制。
附件: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生学籍信息查询操作指南
2.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个人基本学籍信息变更操作流程
3.校教务系统补充完善个人学籍信息操作指引
4.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其他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教学〔2022〕69号关于2022-2023学年核查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基本学籍信息的通知.rar
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