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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各学院开展2023年度第二轮转专业报名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04-25 13:08:48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华师〔2017〕183号),2023年度第一轮转专业考核已经结束,根据第一轮考核结果,现将第二轮转专业工作安排予以公布并组织各学院开展2023年度第二轮转专业报名与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开展第二轮转专业报名工作

(一)报名对象:

符合转专业报名条件的全体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第一轮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不再接受第二轮报名。

(二)报名依据:

1.《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华师〔2017〕183号)。

2.2023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第二轮转专业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

3.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详见附件2)。

(三)系统报名:

1.报名时间:4月26日至5月8日。

2.报名系统:学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3.操作指引:详见附件3(报名后请务必点击“提交”提交报名申请,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第一轮已经提交转专业申请,但未通过考核的学生,可以直接修改或者删除原来的报名信息,重新报名。

4.附件要求:本人签名的《转专业申请表》(附件4)及《转专业相关注意事项告知书》(附件5)等,请扫描或拍照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以本人学号+名字命名,压缩后在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

(四)注意事项: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拟申请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及各学院第二轮转专业工作安排,充分了解各专业接收条件及第二轮接收名额,严格遵照报名条件提出申请,避免因未达基本条件导致申请无效;2.每人限报一个专业;3.报名后请主动关注转入学院通知,及时了解转入学院资格审核结果及考核安排,提前做好应考准备工作。4.参加考核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等有效证件。5.参加考核时需同时提交本人签名的纸质版《转专业申请表》、《转专业相关注意事项告知书》以及学院规定的附件材料。6.未按时参加考核者,一律视为放弃申请。

二、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转专业资格审核及考核

(一)转专业报名期间各学院应做好学生转专业的指导与咨询工作,及时为学生答疑解惑。

(二)5月8日至11日期间完成如下工作:

1.学院根据教务系统报名情况,收集整理学生申请材料,打印报名学生成绩单等材料。

2.学院依据工作方案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学院必须严格依照工作方案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未达报名资格的无效申请必须予以退回,坚持转专业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

3.学院公布资格审核结果、转专业考核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等,并做好通知工作。

(三)5月22日前完成第二轮转专业考核工作。

(四)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并在5月29日前将转专业考核结果(附件6)上报教务处。

   三、联系方式

1.各学院联系老师,请查阅学院转专业方案或第二轮转专业工作安排

2.教务处联系人:郭老师(石牌校区行政楼207);电话:85211092;邮箱:liguo@m.scnu.edu.cn

 

附件:

1.2023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第二轮转专业工作安排

2.2023年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3.转专业报名指引

4.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5.转专业相关注意事项告知书

6.学院申请转入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rar


 

 

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