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各学院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全日制非师范本科生专业实习的管理,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习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强化各学院专业实习的组织管理,提高各专业非师范生的实践能力,现就做好各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专业实习工作要求
1.做好实习学生安全纪律教育
各学院应做好学生实习安全纪律教育,须落实提前购买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2.加强专业实习过程指导
实习期间,各学院应组织领导和指导教师到各实习点检查、指导学生实习工作。
二、报送专业实习工作材料
为做好专业实习工作材料的归档工作,请各学院对专业实习工作材料进行整理存档,并报送以下材料到教务处:
1.2022-2023学年专业实习工作总结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问题与解决措施、实习工作特色与创新等。)
2.2022-2023学年某某专业实习情况汇报表,以专业为单位汇总(见附件2)
3.2023-2024学年专业实习工作计划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习目的与任务、当年实习时间与实施的要求、实习学生与指导教师安排表、实习工作值班与实习检查安排、实习过程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实习考核要求与成绩评定等。)
4. 2023-2024学年专业实习指导老师安排表(见附件7)。
4.更新非师范专业实习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已签约)汇总表(见附件3)。
5.填报公共服务平台数据。请各学院在学生实习结束时,由学院实习信息填报人员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填报学生实习数据,实习数据每月更新,平台网址:https://sx.chsi.com.cn/htgl/。如有新增或更换实习信息填报人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鄞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2116。华师华师专业实习在线QQ群:107071043,入群请注明学院和姓名。
三、报送非师范专业实习
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修订或更新各师范专业的专业实习大纲。各非师范专业实习大纲按模板(见附件6)填写,以“XX学院XX专业专业实习大纲”命名。
四、组织省级校外实践基地检查
学校将对2020年立项的(包括延期结题的2019年立项的)省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验收(见附件4)。请各学院通知基地项目相关负责人做好结题验收的相关准备,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见附件5)和支撑材料,并对省级校外基地开展实习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请各学院按学校规定和有关要求组织总结专业实习工作,并请于9月28日前按要求将专业实习工作相关材料、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及支撑材料报送至石牌校区办公大楼207,电子版发至huashisjjx@126.com,联系人:鄞老师,联系电话:85212116。
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