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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11-29 15:42:0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拟开展五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本通知仅涉及“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等四类课程的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相关事项将另文通知。现将四类课程申报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及类别

根据教育部通知,本年度全国计划遴选认定国家级一流课程约5800门,其中“线上一流课程”1000门、“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共4300门。省教育厅后续将根据多种因素综合确定各校推荐限额,目前暂未收到省厅通知,学校具体限额,另行通知。

为保证推荐课程质量和数量,学校拟对各学院推荐课程不限项,学院推荐课程时,应优先推荐具有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基础的课程。

二、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依照《“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规定开展课程推荐认定工作。

(一)推荐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课程要求

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申报学校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三)人员要求

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线上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

特别说明:对于人员申报资格问题,经咨询教育部相关工作人员,说明如下:

1.关于往年已经获认定的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是否能申报其他类型的国家一流本科课程问题。教育部通知中虽然没有明确限制,但评审中,将会倾向于不重复的课程。

2.关于课程负责人职称问题。教育部通知中没有对各类课程负责人的职称做出明确限制,但有要求“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

请各单位灵活把握,推荐有竞争力的课程。

三、申报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注重课程思政效果,重点考查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

(二)注重创新。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三)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以及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混合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强调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的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示范辐射作用。

(四)优化结构。在保证入选课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学校类型、地域分布和学科专业覆盖面,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学校结构、区域结构。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课程建设。

四、申报推荐条件

(一)线上课程

课程范围:

1.申报课程须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为推动课程持续完善、提升质量,确保每期课程有修改完善时间和完整的教学周期,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

2.申报课程开设平台为境外平台的,须先在国内公开课程平台完成至少一期教学活动。在爱课程国际平台及学堂在线国际版上的课程,与国内平台上的同一课程相比,除语种不同外,内容和形式有较大差异的,可以单独申报。已经被认定为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的,更换开课平台后不再参加认定。

3.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属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申报条件:

1.课程具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开放、共享,有必要的教学支持服务。课程构建体现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方式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应用。课程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在授课对象、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等方面与往年认定的同类课程有明显差别。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2.通过课程平台,课程提供在线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教学团队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 按时评定成绩。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3.在高校和社会学习者中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示范引领性强。

4.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须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课程审查、教学服务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上线课程内容和制作技术规范,适合网络传播。

(二)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

1.申报课程须满足《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文件要求的推荐条件。课程申报信息应与学校教务系统保持一致。

2.线下课程相比传统面授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鼓励线下课程充分运用智慧教室、智慧高教平台以及线上优质资源开展教学改革。

3.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应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 (SPOC)等线上优质资源,合理分配线上线下学时,并结合实际开展线上线下教学活动,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学校应有政策的支持,并在教学管理制度中保障和体现。

4.社会实践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 70% 以上学时深入基层。鼓励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创新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要不断优化教学设计,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材料要求

各学院须对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严格开展院内课程遴选推荐工作,拟推荐课程必须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学校,所推课程要按照课程质量高低进行综合排序。请经管学院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12月6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emjwb@126.com。

请各学院于2023年12月7日(周四)前提交如下推荐材料:

1.电子材料:

1)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6);

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1-4,格式为WORD版本,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校-XX学院-XX课程-申报书.doc申报书需填写完整);

3)申报书附件材料(每门课程设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校-XX学院-XX课程-附件材料,所需提供附件材料及文件要求详见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并附校内评选专家推荐意见(附件7,需由课程申报人填写好));

4)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要求提供“最近一学期学生评教结果统计”和“最近一次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此处“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请使用华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同行评价记录表(见附件8。请打印记录表,并自行邀请校内外本专业领域知名专家或教学经验丰富的副高以上职称专任教师课堂实际听课后填写并签名,听课表授课时间请填写所涉及课程2023年正常上课的日期),做好后扫描成电子版。“学生评教情况”请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截图

5)四类课程都必须提供“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参照附件9-10,需由课程申报人填写好);线上一流课程还需提交课程数据信息表(见附件5,如果课程放在爱课程平台,可由教务处联系平台统一提供,如果课程放在其他平台,请自行联系平台提供)。

6)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还需提交10分钟说课视频和1节课堂实录教学(课堂或实践)视频。

所有附件材料中涉及到需要教务处盖章的材料,暂不提交教务处盖章版本,待评审结束获得推荐资格后,统一组织相关材料提交和盖章因申报材料含视频文件,邮件传送不方便,请用U盘拷贝交至教研科。

2.纸质材料:包括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6需加盖学院公章)和“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附件9需加盖课程负责人所在单位党委公章)。

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六、评价认定及认定后管理

(一)教育部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不同类型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对课程进行网络和会议综合评议。其中,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三类课程,按照中央高校赛道和地方高校赛道分别参评,部省合建高校按照中央高校赛道参评。在认定工作中,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根据《实施意见》,教育部将完善一流课程退出机制,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实施动态管理。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包括前两批已认定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其间,应按照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教育部将建设信息平台,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有效期满后,教育部将对课程进行阶段性审核。

七、组织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确保课程质量。

(二)加强审核把关。各学院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推荐遴选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求私利、收受贿赂、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要统筹本校教学工作相关经费,对获评的一流课程予以持续支持,确保课程后续更新和完善,推动和深化课程教学应用,注重积累先进教学经验和成果,充分发挥一流课程在教学改革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各学院要充分认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推动教师全员参与课程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模式创新,全面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九、相关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彭惠芳,电话:020-85211096,邮箱:gw_scnujyk@m.scnu.edu.cn。为方便工作联系,请申报课程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及时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第三批国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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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线上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2.线下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3.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4.社会实践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5.课程数据信息表(线上课程申报书附件)

6.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7.专家评审意见表

8.华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同行评价记录表

9.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模板

10.课程内容学术评价意见模板

1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供参考)

12.国家一流课程评审标准(供参考)

附件.rar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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