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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院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2024-06-28 11:47:0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学院: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习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为督促各学院做好2024-2025学年全日制普通非师范本科生专业实习,进一步加强专业实习是组织与管理,提高非师范生专业实践能力,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好非师范生专业的实习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习前期工作

1.做好实习学生安全纪律教育

实习前,各学院应做好学生实习安全纪律教育,须落实提前购买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2.专业实习工作中期检查指导

实习期间,各学院须组织领导和教师到各实习点检查、指导学生实习工作。学校职能部门及督导将随机抽查各学院学生实习点。

二、报送专业实习工作材料

为做好专业实习工作材料的归档保存工作,请各学院对专业实习工作材料进行整理存档,并报送以下材料到本科生院。

1.2023-2024学年专业实习工作总结;

(内容至少包括:专业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问题与解决措施、意见与建议等。)

2.2023-2024学年某某专业实习情况汇报表,以专业为单位汇总(见附件2);

3.2024-2025学年专业实习工作计划;

(内容至少包括:实习目的与任务、当年实习时间与实施的要求、实习学生与指导教师安排表、实习工作值班与实习检查安排、实习过程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实习考核要求与成绩评定等。)


4.非师范专业实习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已签约)汇总表(见附件3)。


5.2023-2024学年专业实习保险购买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


6.请各学院在学生实习结束时,由学院实习信息填报人员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填报学生实习数据,实习数据每月更新,平台网址:https://sx.chsi.com.cn/htgl/。如有新增或更换实习信息填报人员,请及时联系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鄞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2116。华师华师专业实习在线QQ群:107071043,入群请注明学院和姓名。


三、报送专业实习大纲


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编写和修订各专业的专业实习大纲。实习大纲按模板(见附件6)填写,以“XX学院XX专业专业实习大纲”命名。

四、省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检查

学校于下半年对2021年立项的(包括延期结题的2020年立项的)省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验收(见附件4)。请各学院通知基地项目相关负责人做好结题验收的相关准备,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见附件5)和支撑材料,并对省级校外基地开展实习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请各学院按学校规定和有关要求组织总结专业实习工作,并请于7月12日前按要求将专业实习工作相关材料、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及支撑材料报送至石牌校区办公大楼207,电子版发至huashisjjx@126.com,联系人:鄞老师,联系电话:85212116。

附件2:2023-2024学年某某专业实习情况汇报表.doc

 

本科专业实习指导老师名单.xlsx

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