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2)学期全日制本科课程成绩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期教学安排,本学期全日制本科课程成绩录入工作于2024年6月17日-2024年7月12日进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本科课程成绩录入工作在教务系统网页进行,登录网址为:https://jwxt.scnu.edu.cn。初次使用教务系统录入成绩的老师,请操作前先认真阅读《成绩录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任课老师确因特殊原因(特指期末考核需在假期间进行实践或论文的课程),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录入课程成绩的,请在第二十周周三(2024年7月10日)前向所在教学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交《华南师范大学成绩延迟录入申请表》(附件二),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盖章后,交本科生院审批并备案。经批准延迟录入的课程请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补录。无故不按时录入成绩且未提交申请者,按《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华南师范大学教学异常情况认定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处理。
一、准备工作
1、任课教师上网核对课堂学生名单,如有错漏,请与开课学院教务员联系调整。
2、成绩录入密码:成绩录入密码将陆续分批发送到任课教师的个人电子邮箱,请老师们2024年6月17日后自行登录邮箱查看。
如任课老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未填写电子邮箱或填写有误者,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信息维护——个人信息修改申请”修改。修改流程详见《成绩录入操作流程》(附件一)。
3、多个教师开设一门课程的,系统默认成绩录入老师为开课单位落实排课任务时的第一位教师,如需更换成绩录入老师,请在录入成绩前联系开课单位教务员进行设置调整。
4、缓考处理:缓考学生须在考试前按照《本科生缓考管理细则》提供缓考申请证明材料,完成纸质申请表(附件四)审批流程,并登录教务系统在线完成缓考申请手续,由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课单位在线确认;开课单位在缓考考试结束后录入缓考成绩。有缓考学生的教学班,请任课老师务必在录入教学班成绩时,录入缓考学生的平时、期中等分项成绩。
二、任课教师成绩录入及相关工作
1、批改试卷并录入成绩:任课教师在考试(含缓考考试)结束后七天内完成试卷批改和成绩录入工作,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其中,缓考学生成绩交开课单位教务员录入。
请注意,成绩录入页面左侧栏目中“试卷情况分析”相关栏目均为必填项,须填写完成后才能提交成绩。任课教师请根据文字说明进行填写,填写过程如有疑问请联系质量科卜老师85211096。
2、打印提交《成绩登记表》和《试卷分析表》:任课老师提交课程成绩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执行“试卷分析打印”,打印输出《成绩登记表》和《试卷分析表》并完成签名审核,联同其他考试材料交开课单位教务员存档。
3、其它注意事项:
第一,试卷分析报告是依据课程期末成绩自动生成的,所以请各位任课老师注意:“期末成绩”栏必须录入期末考试成绩,否则无法生成《试卷分析表》。
第二,成绩未全部录完的课程,无法提交。成绩未提交前,学生无法查看课程成绩。
第三,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和《华南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选课后擅自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且未按相关规定在开课单位办理退课手续;参加考试不交卷、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等,该门课程成绩均以“0/不及格/不通过”记。因此,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备注为“未修读”“缺考”的课程成绩提交后均按规定在成绩单上显示为“0/不及格/不通过”。
三、学院回收《成绩登记表》和《试卷分析表》
2024年9月20日之前各开课单位向任课教师回收、确认所有本学期开课课程的纸质版《成绩登记表》及《试卷分析表》。
四、成绩公布
学院教务员在下学期开学后三周内提醒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成绩状况。学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更正受理时间内(第三周至第八周期间)联系任课老师或开课学院教务办公室,按照学院规定流程进行核查。
五、成绩更正说明
成绩录入工作严肃认真。成绩一旦提交,如无特殊理由,一律不得更改。
成绩核查确实有误,须履行以下成绩更正申请手续: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在线提交成绩更正申请——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在线核准——本科生院审批。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成绩更正受理时间为2024年9月16日至10月27日(即下学期第三周至第八周)。
六、咨询电话:蓝老师39310193、王老师39310019、黄老师85212116、0757-86687168(佛山)、0660-3808060(汕尾)
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文件下载:附件一:华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录入操作流程.docx
文件下载:附件四:华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缓考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