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夏季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华师〔2025〕1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夏季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符合《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华师〔2025〕17号)(附件1)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人员,可填写申请表(附件2),在各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导师资格认定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申请人只能在一个一级学科和一个专业学位申请和获得研究生导师资格,不得多学科专业认定或重复认定。
在人才引进时已完成导师资格认定程序的人员,无需重复申请,相关名单由人力资源处转交研究生院。
2.各培养单位仅可在本单位当年具备招生授权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开展导师资格认定审核工作,并应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和投票表决。到会委员达到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含),方为有效。同意票数超过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不含),视为审议通过。
3.各培养单位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天,无异议的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二、材料报送
1.提交方式:汇总表(附件3、4)EXCEL版通过链接 https://send2me.cn/1uQs7Zl0/RMmnglHR7U7zLg 进行报送;申请表(附件2,需附佐证材料)和汇总表(附件3、4)纸质版(签字盖章完备)送至研究生院302室学位科,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不退回,请各单位自行复印备份。
2.提交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7:00前。
3.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1118。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2.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华南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员汇总表(资格认定)
4.华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员汇总表(资格认定)
5.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代码名称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