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2025-2026学年度国内高校本科交换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国内高校签定的本科交换生合作协议,现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国内高校本科交换生遴选工作,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依据通知要求做好组织遴选工作。
一、交换项目
交换学校 | 名额 | 交换时间 | 备注 |
东北师范大学 | 5 | 一学年 | 因宿位实际情况今年只接收女生 |
陕西师范大学 | 17 | 一学年 | 只接收2024级 |
首都师范大学 | 10 | 一学年 | |
西南大学 | 10 | 半年 | |
湖南师范大学 | 10 | 半年 |
以上项目,交换时间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计算,具体以各学校校历开学时间为准。
二、遴选对象
交换生遴选对象原则上为2023级、202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在读学生;专升本、中外联合培养、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类型的学生不适宜申请;本学期申请了转专业并已纳入公示名单或已通过转入学院考核的学生,不建议申请。
三、遴选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学习目标明确,积极主动。
(二)学习成绩优良,历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专业排名在前50%(含50%);必修课程无重修或不及格记录。
(三)适应沟通能力良好,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适应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
四、遴选流程
(一)学生根据交换学校专业设置情况选报交换学校和交换专业(选报专业必须与现修读专业相同或者相近,各交换学校专业设置情况见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报名材料。请经管学院有意申报的学生于5月19日前提交申请书与相关佐证材料到学院214办公室,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到emjwb@126.com。
(二)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进行选拔,择优向学校推荐交换生候选人,每个交换学校最多可推荐3名候选人(需排序),并将候选人材料上报本科生院。
(三)本科生院遴选:本科生院根据学院推荐排序、候选人成绩排名、自荐材料等,确定考核名单并组织考核。
(四)本科生院公布名单:本科生院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并公布交换生名单,同时报送到交换学校审查。
(五)交换学习:交换学校审查合格后,于2025年秋季学期按规定时间到交换学校报到,开展交换学习。
五、材料上报
请各学院在5月2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交换生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20793316@qq.com);
2.交换生申请书(附件3);
3.学生学业成绩单、专业排名证明、学生自荐申请等相关材料。
逾期交表,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欧老师(石牌校区行政楼207室),联系电话:85211092-2。
六、相关说明
(一)大学城及石牌校园的同学在交换学习期间需办理退宿手续,交换学习结束后再重新申请入住并重新安排宿舍,其他校园住宿安排请遵照所在校园宿舍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二)交换学习期间需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和住宿费。
(三)课程认定根据《关于公布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参加国内交换学习期间学分认定工作细则的通知》执行。
附件:1.各交换学校专业设置情况
2.交换生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3.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国内交换生申请书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内交换生申请书.doc
本科生院
2025年5月12日